回覆列表
-
1 # 北京儒德律師事務所
-
2 # 喬喬27993826
好專業的問題。我不是來回答問題的,只是來發發感慨。所以,錢能讓人快樂,也能讓人痛苦,讓你在感情受挫的同時,也許還要被曾經的愛人深深的插上一刀
-
3 # 法重情深
婚前個人存款,在離婚的時候,應當判歸存款人個人所有。
現在夫妻離婚,為了爭奪財產鬧得不可開交的很多。也難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有些人也是貪心,在離婚的時候不僅想方設法將夫妻共同財產都獨佔,而且還想著要分別人的婚前財產。這是不是有點兒過分?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應當依法分割共同財產。而對於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一般應當歸各自所有。所以夫妻一方的婚前存款,如果還存在的話,那麼就應當歸存款人所有,另一方無權分割。
如果說該款被取出,或者是以對方的名義又存入了銀行,那麼對於這件事情的處理就很麻煩了。對方如果想賴賬的話,有可能會說這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更有甚者會說這屬於他個人的婚前財產。那麼這對於原來存款的一方就是非常不利了。
為了說明該存款是其個人的婚前財產,就應當舉證出原來從銀行取出的憑據,以及又轉入存入銀行的憑據來,形成證據鎖鏈,來說明該存款是同一筆存款。
但是這樣做是非常麻煩的,一般找證據是非常困難的。如果夫妻離婚的時候,都憑一點良心,實事求是地分割財產,那麼這就是最好不過了。常言說,“好聚好散”,就是這個道理。
婚前個人存款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實踐中,難就難在屬於婚前財產的舉證上。
如果有相關困擾,可諮詢儒德律所專業婚姻家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