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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上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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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碳三畝田
我親身經歷,集中採購不見得節約,表現在:管控人員工作量大,顧此失彼;管控人員不能親臨現場驗貨;效率低下;售後服務無從談起;使用單位的生產、技術部門與供應商脫節……太多,不一一囉嗦。在我看來是反而增加了成本!不知道誰發明的集中採購,理論上是為生產節約成本,在實際運營中,層層關卡一樣不少,人為採購成本增加了!把國企人浮於事的敝端發揮的淋漓盡致!
個人認為如果集中採購僅是為了節省差旅成本,那就是殺雞用牛刀啊,何況集中採購也並不一定能帶來差旅成本的節省!其實樓主的問題涉及到三個方面:一是集中採購,對集中採購的作用要有明確的看法,比如說什麼情況下適合集中採購、什麼情況適合分散採購;二是差旅費控制;三是,理清差旅費中集中採購差旅費的佔比,從而有的放矢的進行管控。
舉個栗子吧:我個人曾在一家電力央企的四級分公司工作,北京總公司就採取集中採購的方式進行採購,但也並不是所有的專案都納入集中採購。比如說:金額大、標準化程度高、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以及全國各分公司使用同類產品比例高的專案,就採取集中採購。其他的比如說一萬元以下的零散專案就採用各分公司自行分散採購。
從上面栗子可以看出,集中採購適宜的情況一般有:大宗或批次物品,價值高或總價多的物品;關鍵零部件、原材料或其他戰略資源,保密程度高,產權約束多的物品。其適用範圍是:集團範圍實施的採購活動;跨國公司的採購;連鎖經營、OEM廠商、特許經營企業的採購。而那些小批次、單件、價值低,總支出在產品經營費用中佔的比重小的物品;市場資源有保證,易於送達,較少的物流費用等就比較適宜用分散採購。
由此可以看出集中採購的優勢:1、集中採購可以發揮規模採購優勢,能降低企業整體採購成本。
2、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採購腐敗現象。因為集中採購有一整套規範化、標準化的操作流程,減少了採購人員接觸供應商的環節和機會,增加了採購透明度。
但是集中採購也存在的一個較大的“副作用“,雙方對接協調工作量較大,採購實施單位與採購表弟的使用單位的管理責任關係難界定。特別是那些大宗專案,集中採購出差的頻繁度可能會更高,因此採用集中採購也並不一定能降低企業差旅成本。
因此,從上述角度來說集中採購與差旅成本的控制並無必然聯絡,那要怎樣控制差旅成本?個人認為差旅成本的控制必須要用制度來規範,公司要制定出差流程、差旅報銷流程、差旅費報銷標準、差旅費預算、出出差人員管理等等作為員工遵循的依據。制度只是差旅控制的第一步,真正要控制差旅費成本必須對公司業務有清晰的瞭解,規避一些不必要的差旅支出,從而減少整體差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