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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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綻放小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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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景陽鍾
同一人籤的,應該是你這一方的當事人。如果不是你這一方的代理人,則該簽字無效,並應追究該簽字人的法律責任了。如果你有委託全權代理人,則全權代理人簽字對本人是有效的。如果代理人超過授權範圍簽字承諾,給本人帶來損失,委託人可以請求代理人賠償損失。時間超過一年,則委託人就超過了追償時效。
夜半鍾聲到客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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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京都老客41118
這問題有點沒頭沒腦!庭審筆錄簽字都是出庭的當事人或者代理律師及參加人員。而鑑定結果也應該是誰鑑定誰簽字!如果是同一人,比如,你是當事人,你委託律師出庭,庭審筆錄只能是你的律師代你簽字,如果對方出具證據,讓你方律師驗證,律師看完是真的,他恐怕要簽字出具鑑定證據的單子。這樣,就可能會出現同一個人筆錄簽字和鑑定簽字同一個人的情況。具體是否如此,只有問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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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iLindi888
三種可能性,第一,鑑定結果無誤,就是“本人”籤的字,但由於當事人確實忘記了或是有意識忘記了(庭審筆錄內容不利於當事人)。第二,不是“本人”籤的字,是有人模仿代簽的字,由於模仿的太像,欺騙了鑑定人。第三,不是“本人”籤的字,鑑定人員也能鑑定出不是“本人”籤的字,但由於鑑定人有某種利益關係,故意做出了假的鑑定結果。
庭審筆錄也需要鑑定是不是本人所籤嗎?太不可思議了,更加不可思議的是竟然懷疑鑑定的公正性!正常來講,庭審筆錄有庭審錄影為證,用不著筆跡鑑定啊,如果當事人拒絕在庭審筆錄上簽字按指紋,只需記錄原因就可以了,法院用不著偽造當事人簽名吧,而且如果沒有按指紋的簽名當事人就可以直接否認,這是庭審筆錄不是一般檔案啊,當事人同意鑑定是腦袋進水了,法官批准或者判決鑑定都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