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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376173803818

    古時候的婚禮是:晨迎昏行,早上男方去女方家迎娶新娘,黃昏舉行婚禮儀式。“婚”字,拆開為“女”“昏”,其中“昏”即黃昏時刻

    古人認為黃昏是吉時,所以會在黃昏行娶妻之禮,故而得名。古代人們舉行婚禮大約要經過六道程式,它分別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迎親等。其一,納采,即相當於現代的求婚。由男方託媒人向女方發出求婚的意向,若女方同意議婚,男家則請媒人攜禮物去女方家正式行聘。當然在這一過程中,不僅男方要設宴款待媒人,而且女方也要以酒熱情招待媒人,以促進雙方的“天作之合”。

    在古代,媒人帶往女方的禮物,因地位、身份不同也有所不同。西周之前,公卿用“羊羔”,大夫用“雁”,士用“雉”,西周以後均用“雁”。漢代以後,又用“酒”其二,問名,這是訂婚程式的開始。由媒人到女方家問清女方的名氏、排行、出生年月日,然後用五行相生相剋的學說,與男方的生辰八字相對照,如果相剋,便就此作罷,如果是相生便開始進入“納吉”程式。

    其三,納吉,就是男女雙方兩家正式確定婚姻關係。這時正式交換“婚帖”,要擺宴設席,宴請女方的主婚人。其四,納徵,就是男女兩家締結婚約之後,男家往女家送聘禮,稱為“納幣”、“大聘”和過大禮等。只有這項程式完畢後,男方才可以將女方娶過來。據史書記載,納徵的禮物越來越繁雜,愈演愈烈,以至於在南北朝時期出現了“近世嫁娶,遂有賣女納財,買婦輸絹,比量父祖,計較錙銖,責多還少,市井無異。

    或猥婿在門,或傲婦擅室,貪榮求利,反招羞恥,可不慎歟”的局面,這就是封建時代買賣婚姻結下的惡果。其五,請期,就是男家送聘禮後和女方確定合婚的日期(結婚日期)。確定日期後,要準備禮物請媒人通報女方,民間叫做“提日子”、“送日子”、“探話”,在請期程式中,以“占卜”的迷信方式選擇適當的迎娶吉日,舉行合婚儀式的最佳時辰以及合適的迎親送親人選。

    最後是迎親,又稱之為“娶親”,是整個婚姻禮俗最熱鬧、最隆重、最繁縟瑣細的部分。在古時,一般要用三天的時間;第一天早上,男家要祭拜祖宗神位,到黃昏時分迎娶新娘進家,所以稱為“昏”,這是“陽往陰來”、“迎陰氣人家宜於夜”。迎親隊伍回到男方家中後,便進入了結婚的最高潮——拜天地,即“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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