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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12095815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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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影片好笑
《工傷保險條例》對認定工傷的情形作了嚴格的限定。根據中國《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3項之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第6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這兩種情況應當認定為工傷。也就是說,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而且本身不負主要責任的這一種情況才能認定為工傷。此類情形在申請工傷認定時,需提交公安交通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上班途中遭遇搶劫致傷,顯然不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所遭受的意外,而且也不屬於交通事故傷害,被搶劫致傷完全屬於意外傷害,不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工傷認定條件,因此不能認定為工傷。工傷認定主要強調的是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和工作原因等因素。對於上下班途中不應作過於寬泛的理解,應指職工在合理的時間與路線上離開用人單位回到家中或離開家回到用人單位的過程,如果其在中途去了其他地方辦理其他事務,而該事務與其工作或回家沒有必然聯絡的話,則該過程就不應認定為上下班途中。比如職工下班後先與朋友聚會或去逛商場購物然後再回家,則其在去與朋友聚會或到商場途中以及之後的回家途中,就不屬於上下班途中。當然,如果職工在上班途中先去吃早餐,或下班後順便買菜回家等等,由於該事務是其日常工作生活的必須要求,而且符合一般常理,應作上下班途中理解。上下班出現車禍的情形較為常見,對職工工作生活影響大有很大關係。但是如果所有上下班意外都認定為工傷,則會使工傷的認定無限擴大,反而不符合其他工傷職工的利益。上下班途中遭歹徒,與機動車事故傷害有本質區別,因此該傷害不能認定為工傷。因此外出要注意自我保護,路遇劫匪應及時報警。
非專業人士,答案可能有所偏頗,錯誤之處望有人指出分情況解決第一、人被車撞了。
輕微擦碰傷,暫時看不出什麼大礙的情況下,如果自己都覺得沒必要去醫院的話,建議留下對方的電話和車牌號,以防止以後會有繼發病症等。如果覺得有行動不便之類的,建議立馬要求對方送你去醫院。至於報警,如果對方態度誠懇,而且積極救助,那麼就看你自己的意思了。(這裡是不是一定需要報警?請懂法人士給予法律上的說明)。然後就這麼解決了就好,畢竟大家都還有工作,耽誤了彼此時間都不好。如果後來出現了繼發病症且能證明是對方的原因,那麼就打電話找對方索賠。重傷情況,第一位的是救人,你一定強烈要求對方救助你,如果對方救助意願不大,則大聲呼救,讓路人替你打120,和110。如果對方想要逃走,一定要記住對方的車牌號,儘量記住樣貌和車的形貌以及對方的逃竄方向。第二、車被車撞了輕微摩擦,只是掉了一小點的漆。一般可以要求對方索賠,對方會拿出保險單,簽單走人就行。儘量留全對方個人資訊,以防萬一。如果發點善心,其實不用對方保險賠付,自己的保險就能修理。沒什麼大事,而且希望大家都方便,就自己修了也成。嚴重車禍,有人員受傷,救助是第一位的,隨後立馬報警。如果沒有,那麼先報警,然後記下對方車牌號之類的資訊,以防止對方逃跑。儘量在報警電話裡就告訴警察對方的車牌號。補充,在一些特殊路段,如告訴公路上撞車,如果停下解決的話,就一定要聽到停車道內,如果車輛無法挪動,一定要在25米、50米和100米處設立緊急標誌。夜間撞車一定要小心對方逃竄或者行兇後逃竄。山路上,如果是雨天或黑夜等特殊時段,裝車後車輛無法移動,一定自己呆在路邊安全的地方,同時設立事故標誌,不要在車上坐著。想到的就這麼多,有錯誤之處希望有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