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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雲峰笨鳥

    首先,只簽訂試用期合同是違法的。

    其次,未交社保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社保條例,用人單位應在員工入職當月為員工辦理社保登記,繳納社保!

    你若申請仲裁,不在這公司幹了,可訴求:以未繳納社保為由解除合同並補償、補繳社保。

  • 2 # 人社寶

    非常時期,還是互相理解吧。把公司逼倒了,大家都得喝西北風不是。

    但不給繳社保,不籤勞動合同,就有點說不過去了。公司難,少發點錢可以理解,但勞動合同和社保是對勞動者最最基本的保障,絕對不能少。

    建議,上班滿1年前,去勞動監察舉報,一是不籤勞動合同;二是:不繳社保。然後去仲裁申請不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 3 # 綠水青山1390

    看了題意中的提示,勞務矛盾主要發生在你被錄聘後的時間及自春節放假始至疫情發展的這段時間。公司所出的這張告示重點也是講了由於疫情的發生所存在各方面困難,如雖宅家網路辦公,取消車貼飯貼等也正常,沒有加班費不等於沒有工資,這些內容都迫於疫情間的形勢,這家公司做得也較好,基本沒錯,可理解。

    關鍵是第一點,新人錄聘後公司不繳五險一金是絕對錯誤的,不因為只簽了實習期合同就作為理由,實習期也應按勞動法規繳納社保金,若是轉正後更應趨正常。更何況你是春節前幾月就入職。當然疫情期間公司和社保機構都不辦公,暫停繳納當屬正常,且政府都有相關扶助政策,困難的公司復工復產後,疫情期間可免繳或延遲繳納,但公司需得到社保機構批准並備案,總之最終員工利益不能受損。

    以上公司所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實習期間未繳納社保金,你可與相關領導好好談談,應糾正。否則可去公司所在地勞動執法大隊或勞動仲裁申訴。

  • 4 # 竇律說法

    首先要明確的是勞務關係不需要籤合同交社保。勞動關係才是必須。

    若屬於勞動關係,單位應該至遲在你入職第二個月給你繳納社保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工作滿一個月未滿一年未簽定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支付未籤合同雙倍工資差額。非勞動者原因導致單位停工停業,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工資應該正常發放。

    提醒您的是您所說的工資條如果沒有單位蓋章領導簽字的話,單位一旦否認真實性,你就很被動。需要你搜集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發工資的銀行流水,以單位未依法繳納社保、未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為由要求解除勞動關係,郵寄解除通知,然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年計算,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工作滿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2月份工資問題,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差。

    另外很多單位會從非全日制用工角度進行抗辯,你需要蒐集證據證明每天工作時間超過4小時,工資按月發放。

  • 5 # 自由之娛

    1.勞動關係自用工時成立。跟籤不籤勞動合同無關。

    2.實習期已過,公司沒明確表示拒絕,不籤正式合同,視為正式錄用你。

    3.解決方法1:與公司交涉簽訂正式合同。正常繳納保險。

    4.解決方法2:不著急,看公司後續怎麼辦。即便公司不籤正式合同,不交社保。你這種情況。申請勞動仲裁穩贏。

    補充:勞動法規定。不籤勞動合同超過一月小於12個月,從第二個月賠償雙倍工資。不籤勞動合同超過一年,視為自動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儲存在職相關證明,保障自己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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