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的交易中,我們會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叫做現貨交易。期貨則是現在簽訂交易合約,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易。舉個例子,三郎是個在江戶時代賣飯糰的店家,但是近來戰爭的氣氛越來越濃,三郎擔心戰爭發生時會造成米價飆漲,最後會導致他不夠錢買米來做飯糰。所以三郎決定在下一季的白米收成前,先用現在價格,和米商把未來的這批米買下來!因此三郎付了訂金給米商,並簽訂了一張『買下未來白米』的契約,而這就是期貨的前身。期貨和現貨最大的區別在於•保證金•保證金即日結算•到期後通常不用實物交割只要記住這三點就可以很好地理解期貨了。保證金:三郎想預定三個月後的米,於是他和米商商定,將三個月後用1000/噸的價格買下一噸米,並且簽訂了一張合約,三郎和米商都沒有交訂金(保證金)。三個月過去了,米價跌到了950/噸。三郎一想,自己要是不履行合約,而在別人那裡買米,可以便宜個50,於是,他決定違約,在別人那裡買米。結果是三郎賺了50,而米商虧了50。因為三郎在簽訂合約的時候沒有交保證金,所以米商只能自己承擔損失。為了確保違約的事情不發生,三郎和米商決定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各拿出總金額一定比例的金錢作為保證金,交給村長大人作公證,無論哪一方違約,保證金都歸另一方所有。於是,三郎和米商愉快地簽了合約,並各拿出了總金額10%也就是100的保證金,這下總該沒有問題了吧?三個月過去了,米價跌到了500/噸。三郎琢磨著,自己違約的話,會損失100保證金,但是可以便宜500買到米,總的來說還是賺了400,於是三郎又選擇了違約。因為三郎在簽訂合約時所交的保證金(100)不足以彌補米商的虧損(500),所以米商得自己承擔損失。也就是說,單單靠保證金制度不能杜絕違約的現象出現。為了更好的讓雙方履行合約,村長想出了第二個辦法,也就是保證金即日結算制度。現在從頭來過,三郎和米商簽了合約,三郎和米商各交了100的保證金。誰想到第一天一過去,米價就跌到了900/噸。村長一想,現在三郎的損失已經和保證金一樣了,要是明天米價再跌,三郎肯定要違約。於是村長從三郎的保證金那扣了100,把這100交給了米商,並且,將合約的內容更新為,三個月之後三郎付給米商900購買1噸的米。三郎算了算,發現村長的做法並沒有影響到他的利益:米商也算了一下,發現村長的做法也沒有影響到自己的利益:但是,三郎卻發現,自己的保證金已經為0,為了繼續履行合約,就得在明天之前補上合約金額10%的保證金,也就是900 x 10%=90。當三郎交了保證金之後,如果明天米價繼續跌,村長又會重複上面的做法,確保雙方無法透過違約來規避損失。在兩個月之後,三郎的飯糰店由於經營不善而倒閉了,這個時候一噸米的價格仍為1050/噸。三郎心想:自己已經不再需要這一噸米了,沒有履行合約的理由,但是如果選擇違約,則會損失保證金100,這可如何是好?正好,三郎的鄰居吉永開了一家飯店。吉永想預定一個月後的米,村長便撮合吉永和三郎簽訂了一份合約,規定一個月後吉永向三郎支付1050買下1噸米。三郎透過簽訂一張賣出米的期貨合約,抵消了買入米的期貨合約,不用進行實物交割,還淨賺了50。三郎發現自己只需要用10%的金額,就可以做上一筆買賣,這種槓桿操作令收益波動變得很大。三郎開始學著在低價買入米的期貨,在高價賣出米的期貨,變成了一個投機者,從此走上了人生巔峰。總結:三郎買了米的期貨→建倉三郎持有米的期貨直到合約到期→持倉合約到期的時候,三郎交錢換米→交割在合約到期前,三郎把這張合約(米)賣給其他人→平倉
在傳統的交易中,我們會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叫做現貨交易。期貨則是現在簽訂交易合約,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易。舉個例子,三郎是個在江戶時代賣飯糰的店家,但是近來戰爭的氣氛越來越濃,三郎擔心戰爭發生時會造成米價飆漲,最後會導致他不夠錢買米來做飯糰。所以三郎決定在下一季的白米收成前,先用現在價格,和米商把未來的這批米買下來!因此三郎付了訂金給米商,並簽訂了一張『買下未來白米』的契約,而這就是期貨的前身。期貨和現貨最大的區別在於•保證金•保證金即日結算•到期後通常不用實物交割只要記住這三點就可以很好地理解期貨了。保證金:三郎想預定三個月後的米,於是他和米商商定,將三個月後用1000/噸的價格買下一噸米,並且簽訂了一張合約,三郎和米商都沒有交訂金(保證金)。三個月過去了,米價跌到了950/噸。三郎一想,自己要是不履行合約,而在別人那裡買米,可以便宜個50,於是,他決定違約,在別人那裡買米。結果是三郎賺了50,而米商虧了50。因為三郎在簽訂合約的時候沒有交保證金,所以米商只能自己承擔損失。為了確保違約的事情不發生,三郎和米商決定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各拿出總金額一定比例的金錢作為保證金,交給村長大人作公證,無論哪一方違約,保證金都歸另一方所有。於是,三郎和米商愉快地簽了合約,並各拿出了總金額10%也就是100的保證金,這下總該沒有問題了吧?三個月過去了,米價跌到了500/噸。三郎琢磨著,自己違約的話,會損失100保證金,但是可以便宜500買到米,總的來說還是賺了400,於是三郎又選擇了違約。因為三郎在簽訂合約時所交的保證金(100)不足以彌補米商的虧損(500),所以米商得自己承擔損失。也就是說,單單靠保證金制度不能杜絕違約的現象出現。為了更好的讓雙方履行合約,村長想出了第二個辦法,也就是保證金即日結算制度。現在從頭來過,三郎和米商簽了合約,三郎和米商各交了100的保證金。誰想到第一天一過去,米價就跌到了900/噸。村長一想,現在三郎的損失已經和保證金一樣了,要是明天米價再跌,三郎肯定要違約。於是村長從三郎的保證金那扣了100,把這100交給了米商,並且,將合約的內容更新為,三個月之後三郎付給米商900購買1噸的米。三郎算了算,發現村長的做法並沒有影響到他的利益:米商也算了一下,發現村長的做法也沒有影響到自己的利益:但是,三郎卻發現,自己的保證金已經為0,為了繼續履行合約,就得在明天之前補上合約金額10%的保證金,也就是900 x 10%=90。當三郎交了保證金之後,如果明天米價繼續跌,村長又會重複上面的做法,確保雙方無法透過違約來規避損失。在兩個月之後,三郎的飯糰店由於經營不善而倒閉了,這個時候一噸米的價格仍為1050/噸。三郎心想:自己已經不再需要這一噸米了,沒有履行合約的理由,但是如果選擇違約,則會損失保證金100,這可如何是好?正好,三郎的鄰居吉永開了一家飯店。吉永想預定一個月後的米,村長便撮合吉永和三郎簽訂了一份合約,規定一個月後吉永向三郎支付1050買下1噸米。三郎透過簽訂一張賣出米的期貨合約,抵消了買入米的期貨合約,不用進行實物交割,還淨賺了50。三郎發現自己只需要用10%的金額,就可以做上一筆買賣,這種槓桿操作令收益波動變得很大。三郎開始學著在低價買入米的期貨,在高價賣出米的期貨,變成了一個投機者,從此走上了人生巔峰。總結:三郎買了米的期貨→建倉三郎持有米的期貨直到合約到期→持倉合約到期的時候,三郎交錢換米→交割在合約到期前,三郎把這張合約(米)賣給其他人→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