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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科代表響咗走右拐

    我們所說的古詩是對文人採用詩歌形式所創作的文學作品的統稱。

    詩歌這種文學體裁在歷史的發展長河中,隨著人們的審美情趣、文化水平的變化而變化著。此外,古時,詩和歌是不同類的。兩者的區別在於能否配樂演唱。能配樂而唱的是歌,反之,則為詩。

    最早的詩歌總集是孔子編輯整理的《詩經》,詩歌以四言為主。然後經過戰國時期,屈原發明瞭騷體,秦漢時期出現了樂府、《古詩十九首》(最早出現的五言詩),魏晉時期以建安七子為首的建安詩賦,然後南北朝時期的民歌等等。到了唐朝時期,詩壇上的怪才、天才異軍突起,各領風騷。此時中國的詩歌發展達到了頂峰。在各位詩壇先賢的努力下,詩人在追求抒情言志的基礎上,對詩歌的格式(格律)也做出了相當嚴格的要求,此時,詩歌的理論更加完善,詩歌的創作更加嚴格。

    以唐朝為界,詩歌發展史上也就出現了古體詩和近體詩的區分。但需要說明的是近體詩不是唐朝時才出現的。

    古體詩押韻較為寬鬆,可以換韻。

    近體詩又稱格律詩,押韻有較嚴格的規定。律詩是二四六八句押韻,絕句是二四句押韻。無論律詩還是絕句,首句均可以押韻或不押韻。

    近體詩為了聲韻和諧,一般押平聲韻,且中間不能換韻。但仍有押仄聲韻的典範之作,比如柳宗元的五言絕句《江雪》: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

    在這裡,需要說明的是絕句分為古絕和律絕。律絕格律嚴格,屬於近體詩。古絕不受格律束縛,不屬於近體詩。

    當然,並不是說唐朝及唐朝之後人們只能寫近體詩,相反,詩歌發展到唐朝時期,詩人們有了更多的創作自由。詩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寫作內容等方面靈活選擇自己的詩歌形式,可以是漢樂府,可以是四言詩,可以是騷體,可以是古絕,也可以是格律詩中的絕句和律詩,還有唐朝時期出現的新樂府詩。其中,李白是寫古體詩的高手,代表作很多,比如:《將進酒》《夢遊天姥吟留別》等,杜甫新題樂府的代表作《兵車行》等,白居易的新樂府詩。只不過,近體詩成為了唐以及唐之後詩人詩歌創作的一種常見形式而已。

    時至今日,詩歌的發展已歷經千年之久,現代詩歌也隨著歷史應運而生,其形式,其內容,都有了很大的發展。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的寫作中大可不必拘泥,要根據自己的寫作內容,靈活選用合適的詩歌形式:五言,四言,六言,古絕,漢樂府,近體,現代詩等。但是有朋友果真手癢的話,想嘗試近體詩的創作,還是要講究音韻格律為好。

  • 2 # 碧水青松隨筆

    近體詩,又叫格律詩。包括律絕和律詩,常見的有五言和七言。就目前為止,符合“替對粘韻”的詩,才叫近體詩,反之為古體詩或自由詩。

    替:馬蹄韻平仄“兩兩交替”,是律絕和律詩用字組句的基本原理。啟功先生《詩文聲律論稿》“平仄杆”截句法較好地體現了律絕和律詩基本平仄格式,我們稱之為“正格”。在詩句中,有效規避孤平、孤仄(詩界認可的前孤仄除外)、三平尾(詩界認可的三平首和三平中除外)、三仄尾(詩界認可的三仄首和三仄中除外)的條件下,“一三五不論”者,我們稱之為目前為止詩界認可的“寬格”。“鯉魚翻波”或“孤平拗救”有悖於馬蹄韻平仄“兩兩交替”格律規則,破壞兩平兩仄交替的聲律節奏感和對稱美,不再“寬格”範圍內,是古體詩例而不是格律詩例。

    對:上下句雙數位置平仄相反,詩界稱之為“對”。失對的“偷春體”不是格律詩例,而是古體詩例。

    粘:上聯第二句與下聯第一句平仄相同,詩界稱之為“粘”。失粘的“折腰體”不是格律詩例,而是古體詩例。

    韻:格律詩基本句式的末字為平者,我們簡稱為“韻”。格律詩要求平聲押韻且一韻到底。換韻或“孤雁出群”或“孤雁入群”者不是格律詩例,而是古體詩例。

    “孤平拗救”無論是“本句救”或是“對句救”,孤平失替的弊端依然存在,又增加了孤仄失替,實質上是以病“救”病,換湯不換藥,豈不滑稽?

    孤平失替追捧為“鯉魚翻波”或“拗救體”,失對追捧為“偷春體”,失粘追捧為“折腰體”,鄰韻追捧為“孤雁出群”或“孤雁入群”……律絕和律詩賴以生存的“替對粘韻”都被“大師”們糟蹋的得面目全非了,如今還有什麼格律詩可言?隨便排列四行或八行自認為“意境優美”的文字就自詡為“X絕”或“X律”,那麼,詩界中的律絕和律詩與古體詩還有體裁分類的必要嗎?

    詞窮腸枯,駕馭不了平仄,可用其他詩歌體裁去發揮“優美意境”,用不上指鹿為馬,張冠李戴為“格律”大作,不標或標示為“古風”、“古絕”、“古體”,難道不好嗎?

    實話直說,萬望海涵!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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