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共同體(簡稱歐盟)委員會自從20世紀60年代初就制定了食物政策,以確保食物在成員國之間自由流通。每一個國家層次上的法律條款必須由共同體的條款來代替。歐盟委員會的初期法規可以稱為垂直或處方法規,即它們只適用於一種或一組食品。當食物方面出現一系列的問題(如瘋牛病、沙門菌、大腸桿菌O157)後,降低了消費者對歐盟食物管理制度的信任度。在1985年歐盟委員會發表“食物通訊”之後,食物立法程式才真正加速發展。目前,歐盟實行由一個獨立部門進行統一管理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歐盟食品安全域性是歐盟對食品安全管理的獨立機構,獨立地對直接或間接與食品安全有關的事件提出科學建議,成員國和歐盟共同執行食品安全管理政策。歐盟委員會也參與對歐盟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產業受成員國有關機構的監督,但這些機構同時受歐盟的管理。自2006年1月1日起,歐盟有關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法規全面生效,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將成為一個統一、透明的整體。法規要求歐盟的每個成員國在2007年1月1日建立和實施對於食品和飼料的國家控制計劃。一些國家如德國、丹麥和瑞典等均以歐盟食品安全指令為原則和指導,釋義和制定本國的食品安全法規和部門具體執行指南,形成層次分明的法規體系。1.歐盟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及其職責歐盟食品安全域性(EFSA)。是歐盟對食品安全管理的獨立機構,由管理委員會、行政主任、諮詢論壇、科學委員會和8個專家小組組成。EFSA的主要責任是獨立地對直接或間接與食品安全有關的事件提出科學建議,這些事件包括與動物健康、動物福利、植物健康、基本生產和動物飼料有關的事件;建立各成員國食品安全機構之間密切合作的資訊網路,評估食品安全風險,向公眾釋出相關資訊。具體說,根據歐盟理事會、歐盟議會和成員國的要求,為風險管理決策提供有關食品安全和其他相關事宜(如動物衛生、植物衛生、轉基因生物、營養等)的政策建議;為制定有關食品鏈方面的政策與法規提供技術性建議;收集和分析食品安全潛在風險的資訊,監控歐盟整個食品鏈的安全狀況;確認和預報食品安全風險;在其許可權範圍之內向公眾提供有關資訊。此外,EFSA還對非食物和轉基因飼料、與歐盟法規和政策有關的營養問題等提出科學建議。歐盟食品安全域性還在風險管理方面向其成員國提供必要的支援。在食品安全危機發生時,歐盟理事會將成立一個危機處置小組,歐盟食品安全域性將為該小組提供必要的科學技術和政策建議。危機處置小組會收集相關資訊,提出防止和消除風險的辦法。歐盟食品安全域性還承擔著快速報警的任務。各成員國的食品安全機構有責任將本國有關食品和飼料存在的安全風險及其限制措施的資訊,迅速通報給歐盟快速預警體系,歐盟理事會將收到的通報資訊轉發給各成員國和歐盟食品安全域性。歐盟食品安全域性的宗旨是要保持食品安全相關資訊的公開與透明,將一切與公眾利益相關的食品安全資訊公之於眾,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問題可能帶來的隱患。近年來,歐盟的許多成員國建立了國家食品安全域性,它們的責任和任務在各國之間也各不相同。其中尤其以愛爾蘭的食品安全監管模式非常成功,成為世界上的一個典型範例。2.歐盟的食品安全法規歐盟具有一個較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規體系,涵蓋了“從農田到餐桌”的整個食物鏈。歐盟的食品安全法規體系主要有兩個層次,一是以食品基本法及後續補充發展的法規為代表的食品安全領域的原則性規定;二是在以上法規確立的原則指導下的一些具體的措施和要求。從2000年頒佈的《食品安全白皮書》到2002年生效的《食品基本法》(即178/2002號法令),歐盟在食品安全立法領域確定了一系列基本的原則和理念,並在這些原則和理念的基礎上,建立起了一個較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如2004年4月,歐盟公佈了4個補充的法規,涵蓋了HACCP、可追溯性、飼料和食品控制,以及從第三國進口食品的官方控制等方面的內容。它們被稱為“食品衛生系列措施”,包括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第852/2004號法規“食品衛生”,第853/2004號法規“動物源性食品具體衛生規定”,第854/2004號法規“供人類消費的動物源性食品的官方控制組織細則”和第882/2004號法規“確保符合飼料和食品法、動物健康和動物福利規定的官方控制”。這4個法規都於2006年1月1日起生效。除了這些基礎性的規定,歐盟還在食品衛生、人畜共患病、動物副產品、殘留和汙染、對公共衛生有影響的動物疫病的控制和根除、食品標籤、農藥殘留、食品新增劑、食品接觸材料、轉基因食品、輻照食物等方面制定了具體的法律。
歐洲共同體(簡稱歐盟)委員會自從20世紀60年代初就制定了食物政策,以確保食物在成員國之間自由流通。每一個國家層次上的法律條款必須由共同體的條款來代替。歐盟委員會的初期法規可以稱為垂直或處方法規,即它們只適用於一種或一組食品。當食物方面出現一系列的問題(如瘋牛病、沙門菌、大腸桿菌O157)後,降低了消費者對歐盟食物管理制度的信任度。在1985年歐盟委員會發表“食物通訊”之後,食物立法程式才真正加速發展。目前,歐盟實行由一個獨立部門進行統一管理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歐盟食品安全域性是歐盟對食品安全管理的獨立機構,獨立地對直接或間接與食品安全有關的事件提出科學建議,成員國和歐盟共同執行食品安全管理政策。歐盟委員會也參與對歐盟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產業受成員國有關機構的監督,但這些機構同時受歐盟的管理。自2006年1月1日起,歐盟有關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法規全面生效,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將成為一個統一、透明的整體。法規要求歐盟的每個成員國在2007年1月1日建立和實施對於食品和飼料的國家控制計劃。一些國家如德國、丹麥和瑞典等均以歐盟食品安全指令為原則和指導,釋義和制定本國的食品安全法規和部門具體執行指南,形成層次分明的法規體系。1.歐盟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及其職責歐盟食品安全域性(EFSA)。是歐盟對食品安全管理的獨立機構,由管理委員會、行政主任、諮詢論壇、科學委員會和8個專家小組組成。EFSA的主要責任是獨立地對直接或間接與食品安全有關的事件提出科學建議,這些事件包括與動物健康、動物福利、植物健康、基本生產和動物飼料有關的事件;建立各成員國食品安全機構之間密切合作的資訊網路,評估食品安全風險,向公眾釋出相關資訊。具體說,根據歐盟理事會、歐盟議會和成員國的要求,為風險管理決策提供有關食品安全和其他相關事宜(如動物衛生、植物衛生、轉基因生物、營養等)的政策建議;為制定有關食品鏈方面的政策與法規提供技術性建議;收集和分析食品安全潛在風險的資訊,監控歐盟整個食品鏈的安全狀況;確認和預報食品安全風險;在其許可權範圍之內向公眾提供有關資訊。此外,EFSA還對非食物和轉基因飼料、與歐盟法規和政策有關的營養問題等提出科學建議。歐盟食品安全域性還在風險管理方面向其成員國提供必要的支援。在食品安全危機發生時,歐盟理事會將成立一個危機處置小組,歐盟食品安全域性將為該小組提供必要的科學技術和政策建議。危機處置小組會收集相關資訊,提出防止和消除風險的辦法。歐盟食品安全域性還承擔著快速報警的任務。各成員國的食品安全機構有責任將本國有關食品和飼料存在的安全風險及其限制措施的資訊,迅速通報給歐盟快速預警體系,歐盟理事會將收到的通報資訊轉發給各成員國和歐盟食品安全域性。歐盟食品安全域性的宗旨是要保持食品安全相關資訊的公開與透明,將一切與公眾利益相關的食品安全資訊公之於眾,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問題可能帶來的隱患。近年來,歐盟的許多成員國建立了國家食品安全域性,它們的責任和任務在各國之間也各不相同。其中尤其以愛爾蘭的食品安全監管模式非常成功,成為世界上的一個典型範例。2.歐盟的食品安全法規歐盟具有一個較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規體系,涵蓋了“從農田到餐桌”的整個食物鏈。歐盟的食品安全法規體系主要有兩個層次,一是以食品基本法及後續補充發展的法規為代表的食品安全領域的原則性規定;二是在以上法規確立的原則指導下的一些具體的措施和要求。從2000年頒佈的《食品安全白皮書》到2002年生效的《食品基本法》(即178/2002號法令),歐盟在食品安全立法領域確定了一系列基本的原則和理念,並在這些原則和理念的基礎上,建立起了一個較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如2004年4月,歐盟公佈了4個補充的法規,涵蓋了HACCP、可追溯性、飼料和食品控制,以及從第三國進口食品的官方控制等方面的內容。它們被稱為“食品衛生系列措施”,包括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第852/2004號法規“食品衛生”,第853/2004號法規“動物源性食品具體衛生規定”,第854/2004號法規“供人類消費的動物源性食品的官方控制組織細則”和第882/2004號法規“確保符合飼料和食品法、動物健康和動物福利規定的官方控制”。這4個法規都於2006年1月1日起生效。除了這些基礎性的規定,歐盟還在食品衛生、人畜共患病、動物副產品、殘留和汙染、對公共衛生有影響的動物疫病的控制和根除、食品標籤、農藥殘留、食品新增劑、食品接觸材料、轉基因食品、輻照食物等方面制定了具體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