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服務可以辦理以下三方面的業務: (一)審計業務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會計服務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
4.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二)會計諮詢、會計服務業務 1.設計財務會計制度;
2.擔任會計顧問,提供會計、財務、稅務和其他經濟管理諮;
3.會計服務代理記賬;
4.代理納稅申報;
5.代辦申請註冊登記,協助擬定合同、協議、章程及其他經濟檔案;
6.會計服務培訓會計人員; 7.稽核企業前景財務資料; 8.資產評估;
9.會計服務參與進行可行性研究; 10.其他會計諮詢和會計服務業務。
(三)其他法定審計業務
1.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及其實施條例或細則,會計服務以及有關三資企業稅法的規定,三資企業的驗資業務、會計報表的審計業務,必須由中國註冊會計師辦理。驗資業務包括設立時驗資和資本變更時驗資;審計業務包括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期會計報表審計和合並、分立及清算會計報表審計。 2.根據公司法《關於從事證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資格確認的規定》會計服務及證券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股份制企業的改組審計業務,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中期會計報表審計業務,合併、分立及清算會計報表審計業務,以及這些企業的驗資業務,必須由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辦理。
3.除三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外,會計服務根據《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有關會計法規、制度的規定,企業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也應由企業委託註冊會計師進行審計。
會計服務可以辦理以下三方面的業務: (一)審計業務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會計服務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
4.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二)會計諮詢、會計服務業務 1.設計財務會計制度;
2.擔任會計顧問,提供會計、財務、稅務和其他經濟管理諮;
3.會計服務代理記賬;
4.代理納稅申報;
5.代辦申請註冊登記,協助擬定合同、協議、章程及其他經濟檔案;
6.會計服務培訓會計人員; 7.稽核企業前景財務資料; 8.資產評估;
9.會計服務參與進行可行性研究; 10.其他會計諮詢和會計服務業務。
(三)其他法定審計業務
1.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及其實施條例或細則,會計服務以及有關三資企業稅法的規定,三資企業的驗資業務、會計報表的審計業務,必須由中國註冊會計師辦理。驗資業務包括設立時驗資和資本變更時驗資;審計業務包括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期會計報表審計和合並、分立及清算會計報表審計。 2.根據公司法《關於從事證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資格確認的規定》會計服務及證券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股份制企業的改組審計業務,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中期會計報表審計業務,合併、分立及清算會計報表審計業務,以及這些企業的驗資業務,必須由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辦理。
3.除三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外,會計服務根據《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有關會計法規、制度的規定,企業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也應由企業委託註冊會計師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