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曖昧不想戀愛”在我看來是一種不可取的感情觀。其實這種感情觀在現在常見的就是那種“為了搞物件而搞物件。”這種行為是萬萬不可取的。
這種況我感覺在大學十分的常見。在大學會經常見到這種情況:
一個男生看到一個女生,發現這個女生很漂亮,很吸引自己。然後就會去要聯絡方式,在聊了幾天後就會說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
我想這樣的畫面在很多人眼裡都不陌生,然而這種所謂的“愛”所謂的“喜歡”真的好嗎?我感覺這種所謂的愛是完全不負責的,而且這樣在一起的人說不好聽的是不會長久的。
什麼是愛?什麼是喜歡?其實這兩點都是需要建立在基本瞭解對方的情況下才可以的。如果你完全不瞭解對方,就像剛認識加了個聯絡方式,聊了幾天就說喜歡人家,愛人家,那可能嗎?都不瞭解她喜歡她什麼?又愛她什麼?雖然外表在現在確實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但是內在也是必須要了解的,只有真正的瞭解一個人才有資格說喜歡她,愛他。
現在“我愛你”基本成了小情侶間隨口說的一句話。但是“愛”這個字不是隨隨便便就說出來的,因為這個字承載著很大的責任,是一個很重的字。既然選擇了和對方在一起,那麼就必須要承擔起所需要承擔的責任。如果感覺沒用辦法承擔那麼就不要輕易的說愛一個人。
“愛”是一種承諾,“愛”是一種責任,“愛”更是你給她的依靠,所以說,不要隨隨便便的說這個字。
愛的投入並不是指金錢的投入,靠金錢支撐的愛情也不是健康的愛情。這裡所說的投入是更多的時間、精力的投入。既然選擇了和她在一起你就需要歲時想著對方,要在她需要的時候關心她,承擔起該承擔的責任。
我大學的時候有女生和我表白,但是我都沒有同意,主要原因就是我對對方沒有感覺,感覺沒有辦法為她專心投入。從負責責任的角度來說我並不適合做她的男友,所以我拒絕了。雖然拒絕她可能會傷害到她,但是這短暫的傷痛要比長期的傷痛好得多。
談戀愛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我們不能“為了談戀愛而談戀愛”。當我們準備開始一段感情的時候,就要做好為這段感情無限付出的準備。
“只想曖昧不想戀愛”在我看來是一種不可取的感情觀。其實這種感情觀在現在常見的就是那種“為了搞物件而搞物件。”這種行為是萬萬不可取的。
這種況我感覺在大學十分的常見。在大學會經常見到這種情況:
一個男生看到一個女生,發現這個女生很漂亮,很吸引自己。然後就會去要聯絡方式,在聊了幾天後就會說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
我想這樣的畫面在很多人眼裡都不陌生,然而這種所謂的“愛”所謂的“喜歡”真的好嗎?我感覺這種所謂的愛是完全不負責的,而且這樣在一起的人說不好聽的是不會長久的。
愛是有前提的:什麼是愛?什麼是喜歡?其實這兩點都是需要建立在基本瞭解對方的情況下才可以的。如果你完全不瞭解對方,就像剛認識加了個聯絡方式,聊了幾天就說喜歡人家,愛人家,那可能嗎?都不瞭解她喜歡她什麼?又愛她什麼?雖然外表在現在確實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但是內在也是必須要了解的,只有真正的瞭解一個人才有資格說喜歡她,愛他。
愛是有責任的:現在“我愛你”基本成了小情侶間隨口說的一句話。但是“愛”這個字不是隨隨便便就說出來的,因為這個字承載著很大的責任,是一個很重的字。既然選擇了和對方在一起,那麼就必須要承擔起所需要承擔的責任。如果感覺沒用辦法承擔那麼就不要輕易的說愛一個人。
“愛”是一種承諾,“愛”是一種責任,“愛”更是你給她的依靠,所以說,不要隨隨便便的說這個字。
愛是需要投入的:愛的投入並不是指金錢的投入,靠金錢支撐的愛情也不是健康的愛情。這裡所說的投入是更多的時間、精力的投入。既然選擇了和她在一起你就需要歲時想著對方,要在她需要的時候關心她,承擔起該承擔的責任。
我大學的時候有女生和我表白,但是我都沒有同意,主要原因就是我對對方沒有感覺,感覺沒有辦法為她專心投入。從負責責任的角度來說我並不適合做她的男友,所以我拒絕了。雖然拒絕她可能會傷害到她,但是這短暫的傷痛要比長期的傷痛好得多。
談戀愛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我們不能“為了談戀愛而談戀愛”。當我們準備開始一段感情的時候,就要做好為這段感情無限付出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