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只規定了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但在社會生活中,不法分子除了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外,還冒充高於子弟、記者、醫生、教授、律師等,以虛假的身份騙取非法利益,危害社會。本法草案在人大審議時,很多委員及有關部門建議對以其他虛假身份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也應當給予處罰,本法採納了這一建議,增加了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行為。
招搖撞騙行為的認定及處罰
(l)本行為的主體是達到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為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物件是非法利益,包括非物質利益和物質利益。
(2)本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的身份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不僅指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包括此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他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如行政工作人員冒充法官、檢察官,一般國家幹部冒充高階國家幹部。行為人以假冒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招搖炫耀,利用人民群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信任,騙取非法利益。行為人一般具有連續性、多次性進行詐騙的特點。如果行為人只是出於虛榮心,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但沒有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騙取非法利益的,不構成本行為。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是指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如冒充高幹子弟、記者、醫生等進行招搖撞騙的。非法利益包括物質利益和非物質利益,如政治待遇、經濟利益或者榮譽稱號等。如果行為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為了給被侵害人造成一種心理上的威脅,使之不敢反抗,其目的是為了搶劫、強姦的,則構成了搶劫罪和強姦罪。
(3)根據本條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情節較輕,一般是指招搖撞騙的財物較少或者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本條規定對冒充人民警察和軍人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主要是因為人民警察和軍人肩負著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職責,冒充人民警察或軍人招搖撞騙,一是嚴重損害人民警察和軍人的形象和威信;二是這種行為容易利用群眾對人民警察和軍人的信任而得逞,社會危害性大。從重處罰,是指在前款規定的處罰種類和幅度內,適用較重的處罰。如果行為人具有相同的其他情節,冒充人民警察或軍人招搖撞騙的,應當處以相對更長時間的拘留和更高數額的罰款。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只規定了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但在社會生活中,不法分子除了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外,還冒充高於子弟、記者、醫生、教授、律師等,以虛假的身份騙取非法利益,危害社會。本法草案在人大審議時,很多委員及有關部門建議對以其他虛假身份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也應當給予處罰,本法採納了這一建議,增加了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行為。
招搖撞騙行為的認定及處罰
(l)本行為的主體是達到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為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物件是非法利益,包括非物質利益和物質利益。
(2)本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的身份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不僅指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包括此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他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如行政工作人員冒充法官、檢察官,一般國家幹部冒充高階國家幹部。行為人以假冒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招搖炫耀,利用人民群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信任,騙取非法利益。行為人一般具有連續性、多次性進行詐騙的特點。如果行為人只是出於虛榮心,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但沒有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騙取非法利益的,不構成本行為。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是指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如冒充高幹子弟、記者、醫生等進行招搖撞騙的。非法利益包括物質利益和非物質利益,如政治待遇、經濟利益或者榮譽稱號等。如果行為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為了給被侵害人造成一種心理上的威脅,使之不敢反抗,其目的是為了搶劫、強姦的,則構成了搶劫罪和強姦罪。
(3)根據本條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情節較輕,一般是指招搖撞騙的財物較少或者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本條規定對冒充人民警察和軍人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主要是因為人民警察和軍人肩負著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職責,冒充人民警察或軍人招搖撞騙,一是嚴重損害人民警察和軍人的形象和威信;二是這種行為容易利用群眾對人民警察和軍人的信任而得逞,社會危害性大。從重處罰,是指在前款規定的處罰種類和幅度內,適用較重的處罰。如果行為人具有相同的其他情節,冒充人民警察或軍人招搖撞騙的,應當處以相對更長時間的拘留和更高數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