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擊部位後腦、頸部、襠部。
二、得分部位頭部、軀幹、大腿和小腿。
三、禁用方法:
1、用頭、肘、膝和反關節的動作進攻對方。
2、用轉身後擺腿進攻對方頭部。
3、用迫使對方頭部先著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壓對方。
4、一方倒地,另一方用腳攻擊對方頭部。
四、可用方法:除禁用方法外的各種武術流派的招法。
五、得分標準
(一)得3分
1.用主動倒地的動作致使對方倒地,而自己迅速站立者,得3分。
2.用轉身後擺腿擊中對方軀幹部位而自己站立者。
原來規則中暫定這兩種在以後比賽中出現新技術再酌情增加。
(二)得2分
1、一方下臺,另一方得2分
2、一方倒地(兩腳以外任何部位支撐檯面),站立者得2分。
3、 法擊中對方頭部、軀幹得2分。
4、 用主動倒地的動作致使對方倒地,而自己順勢站立者,得2分。
5、 被強制讀秒一次,對方得2分。
6、 受警告一次,對方得2分。
(三)得1分
1、 用手法擊中對方頭部、軀幹部位得1分。
2、 用腿法擊中對方大腿得1分。
3、 先後倒地,後倒地者得1分。
4、 用主動倒地的動作致使對方倒地,而自己不能順勢站立者,得1分。
5、 運動員被指定進攻後8秒內仍不進攻,對方得1分。
6、 主動倒地超過3秒不起立,對方得1分。
7、 受勸告一次,對方得1分。
(四)不得分
1、 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顯,不得分。雙方下臺或同時倒地,不得分。
2、 用方法主動倒地,對方不得分。
3、 抱纏時擊中對方,不得分。
五、犯規與罰則
(一)犯規
1、技術犯規
1)消極摟抱對方。
2)處於不利狀況時舉手要求暫停。
3)有意拖延比賽時間。
4)比賽中對裁判員有不禮貌的行為或不服從裁判。
5)上場不戴或有意吐落護齒、鬆脫護具。
6)運動員不遵守禮節。
2、侵人犯規
1)在口令“開始”前進攻對方。
2)擊中對方禁擊部位。
3)以禁用的方法擊中對方,在“停”口令後進攻
一、禁擊部位後腦、頸部、襠部。
二、得分部位頭部、軀幹、大腿和小腿。
三、禁用方法:
1、用頭、肘、膝和反關節的動作進攻對方。
2、用轉身後擺腿進攻對方頭部。
3、用迫使對方頭部先著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壓對方。
4、一方倒地,另一方用腳攻擊對方頭部。
四、可用方法:除禁用方法外的各種武術流派的招法。
五、得分標準
(一)得3分
1.用主動倒地的動作致使對方倒地,而自己迅速站立者,得3分。
2.用轉身後擺腿擊中對方軀幹部位而自己站立者。
原來規則中暫定這兩種在以後比賽中出現新技術再酌情增加。
(二)得2分
1、一方下臺,另一方得2分
2、一方倒地(兩腳以外任何部位支撐檯面),站立者得2分。
3、 法擊中對方頭部、軀幹得2分。
4、 用主動倒地的動作致使對方倒地,而自己順勢站立者,得2分。
5、 被強制讀秒一次,對方得2分。
6、 受警告一次,對方得2分。
(三)得1分
1、 用手法擊中對方頭部、軀幹部位得1分。
2、 用腿法擊中對方大腿得1分。
3、 先後倒地,後倒地者得1分。
4、 用主動倒地的動作致使對方倒地,而自己不能順勢站立者,得1分。
5、 運動員被指定進攻後8秒內仍不進攻,對方得1分。
6、 主動倒地超過3秒不起立,對方得1分。
7、 受勸告一次,對方得1分。
(四)不得分
1、 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顯,不得分。雙方下臺或同時倒地,不得分。
2、 用方法主動倒地,對方不得分。
3、 抱纏時擊中對方,不得分。
五、犯規與罰則
(一)犯規
1、技術犯規
1)消極摟抱對方。
2)處於不利狀況時舉手要求暫停。
3)有意拖延比賽時間。
4)比賽中對裁判員有不禮貌的行為或不服從裁判。
5)上場不戴或有意吐落護齒、鬆脫護具。
6)運動員不遵守禮節。
2、侵人犯規
1)在口令“開始”前進攻對方。
2)擊中對方禁擊部位。
3)以禁用的方法擊中對方,在“停”口令後進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