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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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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嗨喜羊羊
中國社會講究的人情,人情關係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在酒桌上。酒桌文化幾千年下來,也算是博大精深。一些人為了顯示自己的好客之道、自己的真誠或者是起鬨,喜歡在酒桌上勸別人多喝酒。什麼“酒是糧食精,越喝越年輕”,什麼“我幹了,你隨意”,什麼“感情深一口悶”等等的勸酒詞,讓一般的人難以招架。
難以招架怎辦?只有喝了。可是每個人的酒量不一樣。有的沒事,有的就出大事了。比如下圖的新聞
本來是一場歡樂的聚會,結果卻害了3個家庭,最後還告上法庭。三個原本友好的家庭反目成仇!
在這裡,有人會說,我們喝酒前都會籤免責書的。比如下圖
其實,這是知法犯法的表現,以為可以免責,實際上可能會罪加一等。喝酒承諾書不能成為肆意喝酒的擋箭牌,法律也不容許這樣做,法庭也不認可這樣的做法。所以,不要妄想鑽法律的空檔。
再次勸誡大家:理性喝酒,文明喝酒,喝酒勿勸,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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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淮北日月升
“飲酒免責協議”真能免責嗎?
這個免責協議,基本上沒有什麼用,充其量就是提醒各方注意安全。
因為社會上出過幾次飲酒後發生死傷的事情,當事人或近親屬告到法院,法院根據有關規定,法院判有過錯的參與者賠償部分損失。因此,現在有很多場合,酒場的組織者事先草擬一份所謂協議,宣告飲酒責任自負,出了問題與他人無關。
先說說喝酒聚餐為什麼有時會發生死傷事故。
比較常見的一種是酒後開車,因為交通事故造成當事人傷亡。在一種就是飲酒過量沒有及時照顧或送醫,致使酒精中毒死亡,或者嘔吐物堵塞氣管造成窒息死亡。
再說說出事後鬧到法庭,法庭為什麼會判同飲者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一般來說,飲酒者都是成年人,因為飲酒過量死亡,多數情況應當是自己承擔主要責任。但是有些情況,同飲者或組織者有過錯的,法院會判同飲者或組織者承擔部分賠償責任。常見的過錯,有以下幾種:
1、強行勸酒的。
2、明知酒後放任自行離開造成意外的。
3、明知酒後,放任駕駛機動車的。
4、明知或應知當事人有危險,放任不管的。
最後說說這種協議是否能免責。
答案是一般不能免責。
這種協議本質上是一種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第五十三條 合同免責條款的無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上述黑體部分是法律對於這種協議的規定,根據這些規定,顯然這些協議是無效的,如果當事人有過錯,那免不了還是要賠償。
小結:當事人有過錯需要承擔責任的場合,不能以一紙協議免除自己的責任。
回覆列表
基本用處不大,因為法律根據具體問題有不同解釋。
如果你明知對方不能喝酒,或喝很多酒了,你還勸酒造成對方問題。你說就這張紙有什麼用,你還是要承擔責任。
這個要根據具體實際情況來劃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