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原則和公平原則的區別如下;
一;基本內涵不同
誠實信用也稱誠信,誠實即不虛假,信用即能夠履行與人約定的事情而取得的信任。從古哲人的“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古詩人的“三杯吐然諾,五嶽倒為輕”,到民間流傳幾千年的“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再到現代社會的真誠、老實、講信譽,言必行、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諾千金等,都是從不同側面對誠實信用的註釋。可見,誠實信用的本義是守諾、踐約、無欺。在市場活動中,誠實信用的基本含義就是要求人們要誠實、誠懇、講究信用、守信、有信,反對隱瞞欺詐、反對偽劣假冒、反對弄虛作假,在不損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公平在不同的領域具有不同的含義,經濟領域中有經濟公平的範疇,政治領域中有政治公平的範疇,社會領域中有社會公平的範疇,等等。從經濟學術語來說,經濟公平是指經濟領域中主體之間競爭的公平性,其含義應著重於經濟投入與經濟回報之間比例的合理性、公正性,如消費者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的交易,拒絕強制交易,並獲得合理的賠償等都屬於公平的範圍。簡單地講,經濟領域中公平的基本含義就是公開、公正、平等,就是交易雙方在自願、等價、互惠基礎上從事交易活動,嚴禁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行為。
二;側重點不同
誠實信用原則側重於主觀思想,側重於對當事人主觀上的要求,著眼於當事人單方面的主觀思想或行為,它要求經營者或消費者無論進行任何經濟活動均應出自正當的商業動機,以正當的,符合商業道德的手段實現其經濟目的。公平原則則側重於客觀後果,側重於對行為結果的判斷,強調交易雙方的一方獲利不能建立在另一方人身、財產損失的基礎之上,著眼於事實上的不公平、不平等經濟現象。教材漫畫“朦朧價”,從主觀思想看,賣方或者經營者為達到自己獲利的目的,在商品的標價上做手腳,有意識地混淆視聽,是一種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是典型的不講誠信的表現,違背的是誠實信用原則;從交易的客觀結果看,由於商品價格的朦朧性、欺騙性,必然使交易的一方蒙受經濟損失,這明顯背離了市場等價交換原則以及價值決定價格規律,對作為購買一方的消費者來說,這種交易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它違背的是市場交易的公平原則。
三;對應的消費者權利不同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法律法規是市場經濟正常執行的重要保障,市場關係的確立和秩序的維護,必須藉助法律手段。由於大多數消費者缺乏商品或者服務的相應專業知識,為不法經營者侵犯消費者的各種權利提供了可乘之機,一些經營者任意攙雜使假、以次充好、假冒偽劣、非法銷售等種種不講誠信行為就會屢屢得逞。只要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服務時,能夠知道該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經營者也能夠提供該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效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就可以有效地維護消費者的各種合法權益。因此,在消費者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中,誠實信用原則主要對應的是知情權等。
經濟生活中,經營者對消費者的詢問置之不理或不作明確答覆,對商品和服務的有關情況根本不作表示和說明或作虛假的表示和說明,或者在利用廣告宣傳商品和服務時,使用超乎尋常的溢美之詞,誇大商品的使用效能,製作釋出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廣告,使消費者難辨真偽,妨礙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的真實情況進行了解,這些行為,就是經營者缺乏誠信的表現,侵犯的是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這些行為使消費者產生誤解,導致消費者上當受騙,出現不公平交易,給消費者造成了經濟損失或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則消費者有權以自己的公平交易權或安全權受侵害為由要求經營者賠償損失。因此,公平交易原則主要對應的是公平交易權、安全權、求償權等。
四;在市場交易中的地位、作用不同
公平原則是衡量市場交易活動是否有序、是否規範的標準、尺度或試金石,是市場交易的靈魂。商品交換在本質上也是人們相互交換勞動的關係,人們之間、商品生產之間之所以要進行商品交換,從交換的最終目的看,就是為了透過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交換,換回自己生存繁衍所需要的勞動產品,如果交易的公平性原則遭到破壞,交易的結果是使交易的一方處於或始終處於吃虧的不利地位,這樣的交易活動就難以為繼。同時,公平交易原則一旦遭到破壞,不僅會損害消費者的利益,而且還會產生種種社會矛盾。“市無公平不立,商無公平不興”,如果缺斤短兩、坑蒙拐騙、黑市交易、低價高收、以次充好等非公平交易行為大量充斥市場,市場交易就不可能順利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不可能發展。
誠信原則和公平原則的區別如下;
一;基本內涵不同
誠實信用也稱誠信,誠實即不虛假,信用即能夠履行與人約定的事情而取得的信任。從古哲人的“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古詩人的“三杯吐然諾,五嶽倒為輕”,到民間流傳幾千年的“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再到現代社會的真誠、老實、講信譽,言必行、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諾千金等,都是從不同側面對誠實信用的註釋。可見,誠實信用的本義是守諾、踐約、無欺。在市場活動中,誠實信用的基本含義就是要求人們要誠實、誠懇、講究信用、守信、有信,反對隱瞞欺詐、反對偽劣假冒、反對弄虛作假,在不損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公平在不同的領域具有不同的含義,經濟領域中有經濟公平的範疇,政治領域中有政治公平的範疇,社會領域中有社會公平的範疇,等等。從經濟學術語來說,經濟公平是指經濟領域中主體之間競爭的公平性,其含義應著重於經濟投入與經濟回報之間比例的合理性、公正性,如消費者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的交易,拒絕強制交易,並獲得合理的賠償等都屬於公平的範圍。簡單地講,經濟領域中公平的基本含義就是公開、公正、平等,就是交易雙方在自願、等價、互惠基礎上從事交易活動,嚴禁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行為。
二;側重點不同
誠實信用原則側重於主觀思想,側重於對當事人主觀上的要求,著眼於當事人單方面的主觀思想或行為,它要求經營者或消費者無論進行任何經濟活動均應出自正當的商業動機,以正當的,符合商業道德的手段實現其經濟目的。公平原則則側重於客觀後果,側重於對行為結果的判斷,強調交易雙方的一方獲利不能建立在另一方人身、財產損失的基礎之上,著眼於事實上的不公平、不平等經濟現象。教材漫畫“朦朧價”,從主觀思想看,賣方或者經營者為達到自己獲利的目的,在商品的標價上做手腳,有意識地混淆視聽,是一種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是典型的不講誠信的表現,違背的是誠實信用原則;從交易的客觀結果看,由於商品價格的朦朧性、欺騙性,必然使交易的一方蒙受經濟損失,這明顯背離了市場等價交換原則以及價值決定價格規律,對作為購買一方的消費者來說,這種交易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它違背的是市場交易的公平原則。
三;對應的消費者權利不同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法律法規是市場經濟正常執行的重要保障,市場關係的確立和秩序的維護,必須藉助法律手段。由於大多數消費者缺乏商品或者服務的相應專業知識,為不法經營者侵犯消費者的各種權利提供了可乘之機,一些經營者任意攙雜使假、以次充好、假冒偽劣、非法銷售等種種不講誠信行為就會屢屢得逞。只要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服務時,能夠知道該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經營者也能夠提供該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效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就可以有效地維護消費者的各種合法權益。因此,在消費者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中,誠實信用原則主要對應的是知情權等。
經濟生活中,經營者對消費者的詢問置之不理或不作明確答覆,對商品和服務的有關情況根本不作表示和說明或作虛假的表示和說明,或者在利用廣告宣傳商品和服務時,使用超乎尋常的溢美之詞,誇大商品的使用效能,製作釋出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廣告,使消費者難辨真偽,妨礙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的真實情況進行了解,這些行為,就是經營者缺乏誠信的表現,侵犯的是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這些行為使消費者產生誤解,導致消費者上當受騙,出現不公平交易,給消費者造成了經濟損失或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則消費者有權以自己的公平交易權或安全權受侵害為由要求經營者賠償損失。因此,公平交易原則主要對應的是公平交易權、安全權、求償權等。
四;在市場交易中的地位、作用不同
公平原則是衡量市場交易活動是否有序、是否規範的標準、尺度或試金石,是市場交易的靈魂。商品交換在本質上也是人們相互交換勞動的關係,人們之間、商品生產之間之所以要進行商品交換,從交換的最終目的看,就是為了透過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交換,換回自己生存繁衍所需要的勞動產品,如果交易的公平性原則遭到破壞,交易的結果是使交易的一方處於或始終處於吃虧的不利地位,這樣的交易活動就難以為繼。同時,公平交易原則一旦遭到破壞,不僅會損害消費者的利益,而且還會產生種種社會矛盾。“市無公平不立,商無公平不興”,如果缺斤短兩、坑蒙拐騙、黑市交易、低價高收、以次充好等非公平交易行為大量充斥市場,市場交易就不可能順利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不可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