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明(一般是指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老身份證是否過期;新身份證影印正反面在一張紙上)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到當地派出所開常住人口資訊欄或戶籍證明)
2、戶口證明(一般是指戶口本)
一般的戶口本要提供當事人的公章聯、索引聯、個人聯;另有戶籍卡或集體戶口的提供相關有效證明。外地戶口的要提供有效的暫住證(是否過期、是否暫住地址已經改變)
3、婚姻證明(一般是指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證明)
已婚提供結婚證;未婚的在戶口所在民政局或街道辦事處開未婚證明;離異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等證明;喪偶的提供喪偶的有效死亡證明及原有結婚證。更要主義證明上顯示的名字與戶口上、身份證上的名字是否一致,不一致時向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更改或開相應證明。
4、收入證明(資信證明)
一般會有貸款銀行提供的固定格式,在所在的工作單位開蓋章要蓋公章或人力資源部章或單位勞資章,收入金額要注意:夫妻雙方收入之和要在每月還款的2.2倍以上為佳,在收入證明下方的資信證明人不能出現當事人的名字,應為在單位工作的其他人,並且知道此事。
5、住所證明(住房的房產證或購房協議等)
住所證明應是當事人夫妻雙方中的名字;假如住所證明顯示是父母名字,當事人的戶口應與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假如也不在一個戶口本上,應在住所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開一個與父母同住的相關證明(注意:一定要告訴借款人,住所證明僅是用於在此長期居住的相關證明和家庭的固定財產,不是用房子做抵押)
(注:借款人為企業法人代表時,需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正本、副本都可以)、稅務登記(國稅、地稅都可以)、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針對公司性質的企業)、納稅證明(近三個月)、近兩個月的現金流量證明(公司的對帳單或當事人經常用於企業存取款的個人存摺,流動數字越大越好)。
擔保人:
戶口本要提供擔保人雙方的的公章聯、索引聯、個人聯;另有戶籍卡或集體戶口的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注意擔保人戶口一定是本地戶口(濟南)
已婚提供結婚證;未婚的在戶口所在民政局或街道辦事處開未婚證明;離異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等證明;喪偶的提供喪偶的有效死亡證明及原有結婚證。更要主意證明上顯示的名字與戶口上、身份證上的名字是否一致,不一致時向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更改或開相應證明。
一般會有貸款銀行提供的固定格式,在所在的工作單位開蓋章要蓋公章或人力資源部章或單位勞資章,收入金額要注意:夫妻雙方收入之和不低於借款人月還款的2倍以上最佳,在收入證明下方的資信證明人不能出現當事人的名字,應為在單位工作的其他人,並且知道此事。
住所證明應是當事人夫妻雙方中的名字;假如住所證明顯示是父母名字,當事人的戶口應與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假如也不在一個戶口本上,應在住所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開一個與父母同住的相關證明
(注意:一定要告訴借款人,住所證明僅是用於在此長期居住的相關證明和家庭的固定財產,不是用房子做抵押)。
注意:
1、借款人為企業法人代表時,需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正本、副本都可以)、稅務登記(國稅、地稅都可以)、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針對公司性質的企業)、納稅證明(近三個月)、近兩個月的現金流量證明(公司的對帳單或當事人經常用於企業存取款的個人存摺,流動數字越大越好)。
2、擔保人應本著自願為借款人擔保的原則做擔保,並告知擔保人在貸款中的角色和可能出現的後果(相應的法律責任)。
3、擔保人要有相應的擔保資格及有代償能力和代償意願,信用良好。
4、擔保人必須為本地區常住戶口。
供車貸款協議書是汽車消費者(購買者)透過向銀行借款支付汽車款項,而分期償還銀行借款的一種借款合同。
拓展資料:
內容條款
1.當事人。
2.借款數額、期限、用途、利率、
3.分期還款計劃。
4.擔保。
5.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6.違約及其處理。
7.雙方簽字、身份證號碼、簽約時間、地點。
1、身份證明(一般是指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老身份證是否過期;新身份證影印正反面在一張紙上)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到當地派出所開常住人口資訊欄或戶籍證明)
2、戶口證明(一般是指戶口本)
一般的戶口本要提供當事人的公章聯、索引聯、個人聯;另有戶籍卡或集體戶口的提供相關有效證明。外地戶口的要提供有效的暫住證(是否過期、是否暫住地址已經改變)
3、婚姻證明(一般是指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證明)
已婚提供結婚證;未婚的在戶口所在民政局或街道辦事處開未婚證明;離異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等證明;喪偶的提供喪偶的有效死亡證明及原有結婚證。更要主義證明上顯示的名字與戶口上、身份證上的名字是否一致,不一致時向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更改或開相應證明。
4、收入證明(資信證明)
一般會有貸款銀行提供的固定格式,在所在的工作單位開蓋章要蓋公章或人力資源部章或單位勞資章,收入金額要注意:夫妻雙方收入之和要在每月還款的2.2倍以上為佳,在收入證明下方的資信證明人不能出現當事人的名字,應為在單位工作的其他人,並且知道此事。
5、住所證明(住房的房產證或購房協議等)
住所證明應是當事人夫妻雙方中的名字;假如住所證明顯示是父母名字,當事人的戶口應與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假如也不在一個戶口本上,應在住所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開一個與父母同住的相關證明(注意:一定要告訴借款人,住所證明僅是用於在此長期居住的相關證明和家庭的固定財產,不是用房子做抵押)
(注:借款人為企業法人代表時,需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正本、副本都可以)、稅務登記(國稅、地稅都可以)、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針對公司性質的企業)、納稅證明(近三個月)、近兩個月的現金流量證明(公司的對帳單或當事人經常用於企業存取款的個人存摺,流動數字越大越好)。
擔保人:
1、身份證明(一般是指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老身份證是否過期;新身份證影印正反面在一張紙上)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到當地派出所開常住人口資訊欄或戶籍證明)
2、戶口證明(一般是指戶口本)
戶口本要提供擔保人雙方的的公章聯、索引聯、個人聯;另有戶籍卡或集體戶口的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注意擔保人戶口一定是本地戶口(濟南)
3、婚姻證明(一般是指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證明)
已婚提供結婚證;未婚的在戶口所在民政局或街道辦事處開未婚證明;離異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等證明;喪偶的提供喪偶的有效死亡證明及原有結婚證。更要主意證明上顯示的名字與戶口上、身份證上的名字是否一致,不一致時向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更改或開相應證明。
4、收入證明(資信證明)
一般會有貸款銀行提供的固定格式,在所在的工作單位開蓋章要蓋公章或人力資源部章或單位勞資章,收入金額要注意:夫妻雙方收入之和不低於借款人月還款的2倍以上最佳,在收入證明下方的資信證明人不能出現當事人的名字,應為在單位工作的其他人,並且知道此事。
5、住所證明(住房的房產證或購房協議等)
住所證明應是當事人夫妻雙方中的名字;假如住所證明顯示是父母名字,當事人的戶口應與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假如也不在一個戶口本上,應在住所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開一個與父母同住的相關證明
(注意:一定要告訴借款人,住所證明僅是用於在此長期居住的相關證明和家庭的固定財產,不是用房子做抵押)。
注意:
1、借款人為企業法人代表時,需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正本、副本都可以)、稅務登記(國稅、地稅都可以)、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針對公司性質的企業)、納稅證明(近三個月)、近兩個月的現金流量證明(公司的對帳單或當事人經常用於企業存取款的個人存摺,流動數字越大越好)。
2、擔保人應本著自願為借款人擔保的原則做擔保,並告知擔保人在貸款中的角色和可能出現的後果(相應的法律責任)。
3、擔保人要有相應的擔保資格及有代償能力和代償意願,信用良好。
4、擔保人必須為本地區常住戶口。
供車貸款協議書是汽車消費者(購買者)透過向銀行借款支付汽車款項,而分期償還銀行借款的一種借款合同。
拓展資料:
內容條款
1.當事人。
2.借款數額、期限、用途、利率、
3.分期還款計劃。
4.擔保。
5.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6.違約及其處理。
7.雙方簽字、身份證號碼、簽約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