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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每日法律諮詢

    感情本身就是一道難煮的菜,微妙,複雜,多變。每個人對感情理解和感受都是不同的,就像醫生看病一樣,他能看別人的病,卻看不了自己的病。

    我們是搞婚姻法的律師,對情感、婚姻等問題都比較敏感,也有各式各樣的離婚案件的操作經驗。但是這裡面不想與你談情感問題,只想與你從法律角度談談你的感情與婚姻。

    你與男方登記結婚後,你們成為法律上真正夫妻關係,享有並履行夫妻之間法律上的各項權利和義務。為此,你自己懷孕或流產等都是可以自主決定,不受任何人的干涉歧視。包括你老公及其父母在內,都沒有權利阻礙你的選擇。否則,他們就是侵犯別人人身自由權的違法行為,你有控訴請求權。

    你認為與男方出現感情危機,你作為當事人,肯定有說不完的理由和苦衷。但是,你現在的感受,別人是無法身同意境,只能提醒你一日夫妻百日恩,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真的離婚了,你會比以前變得越來越好嗎?想清楚不後悔就可以了!

    是否給對方一次機會,取決於你自己的感受與選擇。判斷標準:你還愛他嗎?還有對他來電的感覺嗎?他還愛你嗎?心裡還有你嗎?雙方之間還能夠遷就、互諒互讓嗎?彼此能否願意包容、妥協與諒解,以上是檢驗現在是否給他機會的唯一標準!

    假如你們離婚了,帶來的後果你考慮過嗎?在雙方沒有爭議之下,可以一起去婚姻登記處拿到離婚證書。你們無孩子撫養,無財產分割,無債權債務爭議。兩個人就可以回到了從前,努力再次選擇,再次做婚姻與家庭之夢!

    最後,祝願你能夠儘快走出愛的困境,感情不能含糊,該出手時就出手,快刀斬亂麻!

  • 2 # 白羊十三

    有一個關鍵的問題就是,你是為什麼要把孩子打掉的?

    1.夫妻商量好先不要孩子,心平氣和的打掉的。那麼關於離婚,還可以慎重考慮下,如果沒有過多不可抗拒的矛盾的話,儘量不離。

    2.因為想要離婚所以才打掉孩子的,那麼我建議你就離了吧,不然孩子怪可憐的,我想能在孕期令你做出打掉孩子也要離婚的行為,這樣的男人,一定是傷透了你的心。又何必因為痛苦稍稍減輕了一些就開始心軟了呢。

    3.為什麼想離婚?你要離婚的最重要因素是什麼。能不能改變這個因素,如果不能,那就離,如果能,那就好好在思考一下。

    最後,祝你幸福。

  • 3 # 淳哥他爸

    看是因為什麼事想離婚吧.我是90後我小孩一歲多,說說我的看法吧!只有雙方沒有家暴或者外遇都不能說出離婚或者分手.這是原則,也是底線。畢竟有孩子了,當你孩子生下來到時候看著這個小小的人.居然我也當爸爸了,心裡所有的委屈和不愉快都會因為這個孩子我降臨而改變,比如說想吵架的,看見孩子在忍忍就過去了,要給孩子一個榜樣!我跟我我老婆都鬧到上法庭結果還是沒離婚。只要不是原則底線的問題都可以商量。這不是給不給男人一個機會,要不要給你自己一個機會,孩子一個機會

  • 4 # 米情姐

    我現在正在看一本書——《愛的五種能力》,其中作者一開頭就寫了自己和妻子的事情。

    他和妻子剛結婚後,是夫妻倆的磨合期。由於兩個人是結婚才住在一起的,婚後各種嫌棄。對方的缺點暴露無遺,各種看不慣,雙方就吵起來了。

    他曾有過離婚的念頭,後來他參加了一個課程,從課程中悟出了婚姻的道理,慢慢地改變自己對妻子的態度,不急著指出妻子的不對。透過轉變思維方式,他和妻子的關係越來越融洽,最後他慶幸沒有離婚。

    作者趙永久認為,擁有愛的能力,不管嫁給誰都會幸福。

    愛自己,不委屈、不看低自己,努力提升自己,不斷學習,做好自己,有了愛自己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去愛別人。

    當夫妻之間鬧矛盾時,不急著吵架,向內找原因,會發現自己其實也有錯,那就先改正自己的錯誤。自己做好了,才能影響愛人。

    如果是因為夫妻之間的小矛盾而不愉快,還可以挽救婚姻,丈夫想挽留婚姻,如果他沒有太大的過錯,還可以留下來,修復感情,繼續維繫婚姻。

    但是如果丈夫犯了大錯,比如家暴、好吃懶做、嫖賭,那就不要再留戀了,趕緊捲鋪蓋走人。

    我不清楚你的真實情況,只能給出自己的一點想法,最終的結果還是要你自己經過深思熟慮之後,再做決定。

    不管你的決定是什麼,都要讓自己過得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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