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為食品安全保駕護航
在南韓,首部食品安全有關法規是於1962年制定的《食品衛生法》。2004年,南韓爆出了“垃圾陷餃子”風波,引發了大眾對食品安全的擔憂,同時也暴露出政府對食品安全的監管不力。因此,南韓政府在2008年大幅修改了《食品衛生法》,同時還制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近年來,南韓政府不斷完善有關法律法規,致力於構建良好的食品安全體系。
《食品衛生法》的立法目的在於預防食品安全危害,提高食品營養品質,增進國民健康。該法對食品、食品新增劑、標識、包裝、檢查標準、經營許可、處罰標準等做出了詳細的規定。《食品安全基本法》是南韓關於食品安全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統籌分散在各部門法中的食品安全政策,提高了政策的執行效率。該法明確了國民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權利、義務和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相關責任,規定了食品安全政策的制定、調整等基本事項,保障國民的飲食健康安全。
此外,南韓還頒佈了《食品產業振興法》、《保健食品法》、《兒童飲食生活安全管理特別法》、《食品企業振興法》、《關於食品等的標識標準》等多部與食品有關的法律法規,涵蓋了食品安全的方方面面。
德國擁有較完備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其中,涉及食品立法的相關條例多達200餘個。同時,作為歐盟國家,德國必須執行歐盟統一的食品安全條例。然而,從監管的層級和職能上看,在德國,對食品質量的控制主要是企業自己完成的,參與食品生產各環節的所有企業都必須對自己的產品進行安全檢查,並記錄相關資訊。各地方政府的相關部門主要承擔外部監管工作。各州政府負責地方機構的組織及人事安排等。到聯邦層面,消費者保護與食品安全域性就只負責總體的協調工作。
澳洲食品以安全高品質著稱。作為世界主要的食品及農產品出口國之一,澳洲食品工業為其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目前,澳洲已經搭建起聯邦、州、地方政府多層次的食品安全監管網路,各級部門協同管控。聯邦政府負責統一食品標準、食品對外貿易、檢驗檢疫等法律法規制定,州和地方政府負責轄區內的食品安全監管。包括聯邦、州在內的多級部門對食品衛生的監管都是覆蓋全產業鏈條的。從初級農產品、食品生產加工到銷售全過程,都實施嚴格的把控標準,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以澳新食品標準局為例,該組織負責制定整個食品供應鏈標準,制定食品生產和加工過程中的衛生標準,制定食品中的農藥殘留限量,還負責協調食品監測和食品召回系統等。
澳新食品標準局是依據1991年頒佈的《澳洲和紐西蘭食品標準法》成立的獨立雙邊法定機構,由來自澳洲和紐西蘭食品方面的專家組成的委員會實施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澳洲正在積極持續地對從業者和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包括澳洲食品安全研究所等一系列機構還提供國家認可的食品安全培訓課程,如食品安全督導員課程。根據法律要求,大部分澳洲食品企業必須僱傭一名食品安全監督員。
堅持“零容忍” 各國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食品安全監管必須堅持“零容忍”。只有提高違法成本,才能為食品相關從業者拉好警戒“紅線”。
南韓法律規定,在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時,相關經營者應當向民眾告知事實並努力召回流通中的相關食品等。經營者在召回相關食品時,還應向消費者公開召回理由、召回計劃及召回現況等。此外,法律規定,未經許可、申報或登記進行製造、加工並銷售對人體有害的產品的行為構成犯罪,將被處以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完善嚴格的法律法規帶來了南韓食品安全事件的逐年減少。統計資料顯示,2017年違反食品新增劑標準的事件比2016年減少了53起,違反《食品衛生法》等相關法律並召回食品的事件為228起,相較2016年減少了32%。
南韓政府為解決企業在食品召回方面缺乏主動性、召回資訊傳達不及時及退貨程式複雜等問題,建立了“消費者綜合支援系統”,將分散的召回商品資訊進行整合並公開。該網站不僅對相關食品的召回原因進行了簡單說明,還詳細介紹了受害案例及召回程式等,極大方便了消費者。
同時,南韓農林水產部和食品藥品安全廳還開通了舉報電話和網上舉報通道,根據舉報情況對舉報人給予適當獎勵,最高獎勵金額為1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6000元)。
澳洲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頗大。2015年,全澳最大的三家連鎖超市伍爾沃思、科爾斯和IGA因出售過期和變質食品被新南威爾士州政府罰款,並被責令加強內部安全衛生管理和員工培訓。
此外,包括新州在內的多個州會定期對餐廳進行抽查,違規經營者將被罰款和公開點名。據瞭解,西澳洲州衛生部門會將違規商家在其網站上“曝光”長達24個月,除非該商家證明在食品安全管控上有明顯改進。
水果藏針事件引發了澳聯邦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關注。相關水果被召回或停售。多地警方同時採取調查行動,昆士蘭州政府更是開出10萬澳元的高額懸賞。9月20日,澳洲政府火速立法透過,針對此類犯行,設下15年的最高刑期。
食品安全,離不開完善的法律體系、政府和消費者間有效的資訊傳達機制,以及消費者的積極參與。
法律法規為食品安全保駕護航
在南韓,首部食品安全有關法規是於1962年制定的《食品衛生法》。2004年,南韓爆出了“垃圾陷餃子”風波,引發了大眾對食品安全的擔憂,同時也暴露出政府對食品安全的監管不力。因此,南韓政府在2008年大幅修改了《食品衛生法》,同時還制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近年來,南韓政府不斷完善有關法律法規,致力於構建良好的食品安全體系。
《食品衛生法》的立法目的在於預防食品安全危害,提高食品營養品質,增進國民健康。該法對食品、食品新增劑、標識、包裝、檢查標準、經營許可、處罰標準等做出了詳細的規定。《食品安全基本法》是南韓關於食品安全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統籌分散在各部門法中的食品安全政策,提高了政策的執行效率。該法明確了國民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權利、義務和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相關責任,規定了食品安全政策的制定、調整等基本事項,保障國民的飲食健康安全。
此外,南韓還頒佈了《食品產業振興法》、《保健食品法》、《兒童飲食生活安全管理特別法》、《食品企業振興法》、《關於食品等的標識標準》等多部與食品有關的法律法規,涵蓋了食品安全的方方面面。
德國擁有較完備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其中,涉及食品立法的相關條例多達200餘個。同時,作為歐盟國家,德國必須執行歐盟統一的食品安全條例。然而,從監管的層級和職能上看,在德國,對食品質量的控制主要是企業自己完成的,參與食品生產各環節的所有企業都必須對自己的產品進行安全檢查,並記錄相關資訊。各地方政府的相關部門主要承擔外部監管工作。各州政府負責地方機構的組織及人事安排等。到聯邦層面,消費者保護與食品安全域性就只負責總體的協調工作。
澳洲食品以安全高品質著稱。作為世界主要的食品及農產品出口國之一,澳洲食品工業為其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目前,澳洲已經搭建起聯邦、州、地方政府多層次的食品安全監管網路,各級部門協同管控。聯邦政府負責統一食品標準、食品對外貿易、檢驗檢疫等法律法規制定,州和地方政府負責轄區內的食品安全監管。包括聯邦、州在內的多級部門對食品衛生的監管都是覆蓋全產業鏈條的。從初級農產品、食品生產加工到銷售全過程,都實施嚴格的把控標準,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以澳新食品標準局為例,該組織負責制定整個食品供應鏈標準,制定食品生產和加工過程中的衛生標準,制定食品中的農藥殘留限量,還負責協調食品監測和食品召回系統等。
澳新食品標準局是依據1991年頒佈的《澳洲和紐西蘭食品標準法》成立的獨立雙邊法定機構,由來自澳洲和紐西蘭食品方面的專家組成的委員會實施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澳洲正在積極持續地對從業者和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包括澳洲食品安全研究所等一系列機構還提供國家認可的食品安全培訓課程,如食品安全督導員課程。根據法律要求,大部分澳洲食品企業必須僱傭一名食品安全監督員。
堅持“零容忍” 各國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食品安全監管必須堅持“零容忍”。只有提高違法成本,才能為食品相關從業者拉好警戒“紅線”。
南韓法律規定,在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時,相關經營者應當向民眾告知事實並努力召回流通中的相關食品等。經營者在召回相關食品時,還應向消費者公開召回理由、召回計劃及召回現況等。此外,法律規定,未經許可、申報或登記進行製造、加工並銷售對人體有害的產品的行為構成犯罪,將被處以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完善嚴格的法律法規帶來了南韓食品安全事件的逐年減少。統計資料顯示,2017年違反食品新增劑標準的事件比2016年減少了53起,違反《食品衛生法》等相關法律並召回食品的事件為228起,相較2016年減少了32%。
南韓政府為解決企業在食品召回方面缺乏主動性、召回資訊傳達不及時及退貨程式複雜等問題,建立了“消費者綜合支援系統”,將分散的召回商品資訊進行整合並公開。該網站不僅對相關食品的召回原因進行了簡單說明,還詳細介紹了受害案例及召回程式等,極大方便了消費者。
同時,南韓農林水產部和食品藥品安全廳還開通了舉報電話和網上舉報通道,根據舉報情況對舉報人給予適當獎勵,最高獎勵金額為1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6000元)。
澳洲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頗大。2015年,全澳最大的三家連鎖超市伍爾沃思、科爾斯和IGA因出售過期和變質食品被新南威爾士州政府罰款,並被責令加強內部安全衛生管理和員工培訓。
此外,包括新州在內的多個州會定期對餐廳進行抽查,違規經營者將被罰款和公開點名。據瞭解,西澳洲州衛生部門會將違規商家在其網站上“曝光”長達24個月,除非該商家證明在食品安全管控上有明顯改進。
水果藏針事件引發了澳聯邦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關注。相關水果被召回或停售。多地警方同時採取調查行動,昆士蘭州政府更是開出10萬澳元的高額懸賞。9月20日,澳洲政府火速立法透過,針對此類犯行,設下15年的最高刑期。
食品安全,離不開完善的法律體系、政府和消費者間有效的資訊傳達機制,以及消費者的積極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