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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眼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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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梁話三農
土地流轉的最長時間為30年,所謂的“永久性土地流轉合同”是無效的,因此樓主和承包戶簽訂的合同沒有法律依據,按道理是可以收回土地的。
不過農村人對土地流轉的一些認知不足,以為土地分給自己,就永遠是自己的,再加上現在種田不賺錢,同時在外打工,照顧不到家鄉的農田,於是選擇將土地流轉出去,一般村裡人之間的流轉是不需要籤合同的,只需要口頭說清楚就行,等期限到了,再跟對方說明是否願意延長流轉期限,這種方式有兩個好處,第一、約定的期限不長,容易收回;第二、現在租田越來越便宜,租金可以隨時變化,雙方都不吃虧。
隨著種地老年化的出現,種植大戶開始代替家庭式種植,農村的一些土地開始流轉到種植大戶手中,這個時候就不能再口頭承諾,因此需要簽訂流轉合同,對於大規模種植戶,簽訂土地的期限肯定是長一點更好,這樣方便土地管理,一般土地的流轉期限不能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對於無效的永久合同,樓主想收回土地,建議跟種植戶商量著來,首先農田裡一旦種植了莊家,是不能強行收回的,因為農田上的莊家屬於私人財產,強行破壞別人的私人財產是要賠償的,可以等對方的農產品收上去後,再選擇收回來,如果對方還是不願意,那就請求村委協商,既然合同無效,那就不能霸佔別人的農田,因為合同講究的是法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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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從善如劉L
如果你們簽訂的合同是按照法律依據簽訂的,那你就不能反悔的,因為你們簽訂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你現在想收回土地的話,那也是不可能的,對方還會繼續按照法律的約定去執行的,你也不能去搶,你也不能去奪的!你所說的永久合同,只能是在這一輪土地承包期內有效的,過了這一輪土地承包期之後,土地還會重新分配,重新確權的,所以,你們簽訂的所謂的永久合同在這一輪土地承包期結束之後,你們的合同也就結束了!你現在想收回已經簽了合同的,合同還沒有到期的土地,於情於理於法都是通不過的,所以,你也沒有收回土地權力,你也無法收回土地的,可是,你現在還想收回你的土地,那你也只能忍氣吞聲的同承包你土地的人進行商量了!首先你要想收回你的土地,你必須要給承包你土地的對方一定的經濟賠償的,實實在在的說,你要給對方一定的經濟補償的話,補償的金額不是你說了算的,而是對方說了算的,因為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對方也是有法律依據的,你違背了合同,你就得承擔法律的,經濟責任的!只有你的賠償金額達到了對方的要求,對方才可能放棄承包你土地的,但是,對方要求你賠償的經濟損失的數量,也一定不會少的,所以,在這個問題,你是沒有主動權的,你要想收回你的土地,你的賠償金額必須達到對方的要求,否則的話,你也收不回來你的土地的!感謝您對從善如劉三農問答的關注和支援,歡迎您的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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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王談養牛
現在很多的農民都進城務工了,而家裡的土地也都直接承包給別人了,只不過打工也是有時間的,要是年紀大了也沒有人願意要了。這個時候不少農民就得回農村了,只不過有一些農民將土地包給別人是永久的,這個時候想收回土地卻不被同意,要怎麼辦呢?
外出打工的時候把土地包給別人了,合同是永久的,現在想收回土地,他們不給該咋辦?說實話這種情況目前來看只能夠協商為主,實在不行也只能夠給違約金了,主要原因有兩點。
1、合同無效,雙方都有責任,收回土地也得進行補償
現在農村很多的土地出租合同都不規範,沒有明確租期以及時間點。像簽訂永久的出租合同,這本身就是違法的,不規範的,是可以被判定為無效合同的。
要知道農民的土地只有承包經營權,是沒有所有權的,所以沒有永久出租這種情況的。如今農村土地進入二輪承包,本應該2027年結束,如今又延長了30年,所以這種情況下土地出租的合同也只能夠寫到2057年而已。合同寫明為永久本身就是不規範不合法的,所以真的打官司的話,這種合同是會被判定為無效的。
當然就算被判定為無效的合同了,那也是雙方都有責任,想收回土地的話也需要農民給予一定的補償才行的,畢竟租方肯定會有損失的,不能夠說收回就收回。
2、合同有效也得承擔違約金才能收回
而如果被判定為合同有效的話,那想收回土地那就不行了,必須要按照合同上的規定來執行,真的想強制收回的話,那就承擔違約金。當然現在有一些農民為了不給違約金就會選擇去鬧,這種行為也不合理的,畢竟簽訂了合同就得履行,不能夠打潑耍賴的。
總之,想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還是儘量協商為主,不管是從情面還是法理來講,提前收回土地租方都會有損失的,所以進行一定的補償是應該的。
回覆列表
一、既然有合同,如果承包人不願退地,那肯定沒戲了。何況定合同時你都定永久了。
二、那只有你在承包人家身上作文章了,你一定要破點皮了,看你與承包人關係怎樣了,多給他出點錢,反包過來,那還得看對你有利沒所為前提,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