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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溪水長流7982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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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打聽生活
首先,5天8小時是標準工時制,任何採用這種制度的勞動合同上都會寫5天8小時制。除此之外的上班時間,都應算作加班時間。
其次,關於是否加班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在勞動合同里約定。只要公司按照規定發放加班費即可。
那麼,你公司長期安排你們週六週日上班,這屬於週末加班的情形,當然也是屬於超時加班的情況。而且你公司還不願意給加班費。那麼我們要確定以下問題:
一、公司是否有加班申請流程。必須說加班必須要經過公司稽核才算有效。如果有,那麼你們公司肯定就是設了一個套,以後也不好維權。
二、如果沒有相關的流程制度,那就不用擔心。那麼現在需要做的就是收集自己實際加班的證據,記得證據一定要和公司關聯,比如有公司領導簽字或蓋章,或者其他能證明在公司幾班的情形。
因為加班費可以追訴整個在職期間的,所以只要你能有有效證據,就不用擔心加班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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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混跡職場
首先,勞動法規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佔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於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這是國家採取的一種限制措施。所以要加班費是有法可依的。
怎樣要回加班費?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01怎麼辦如果公司普遍性的沒給員工支付加班費,那麼這就是一個普遍性的,你還希望在公司進行工作的話,就需要跟人事部門進行溝通。如果離職的話,很好辦,協商不成就申請仲裁。
我同事曾經遇見過這種現象,在自己辭職的時候,把歷年來所有的加班自己統計了一下,一般大公司都是由內部網加班申請記錄的,然後先找公司進行協商,結果公司未按照法定計算方法進行計算,他便申請的勞動仲裁該,仲裁結果:按照法定計算方法支付所有加班統計的加班費。所以在仲裁錢一定要收集足夠的證據。
02勞動仲裁需要哪些證據
1、勞動者入職方面的證明:如,《入職登記表》、《聘用書》等;
2、勞動者工作內容方面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入職登記表》、《崗位調整通知》、《借調函》、《崗位說明書》、《員工績效考核表》等;
3、關於約定工資、工作時間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
4、勞動者工資發放的證明:如,《工資條》、《銀行打卡記錄》等;
5、勞動者具體工作時間的證明:如,《考勤表》、《考勤記錄》等;
6、勞動者離職方面的資料:如,《離職交接表》、《辭退書》、《辭職申請》等。
03日工資,小時工資計算按照法律規定,每月工作時間為20.83天,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時間為250天,全年節假日及公休日為115天。
計算方法:每月工作時間 20.83=(365-104-11)÷12;月計薪天數 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時間 250=365-104-11;全年節假日及公休日 115=104+11
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於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
每月平均法定工作天數21.75天是按全年365天減去104個公休假日,再除以12個月計算求得。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不計算為缺勤天數。
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
04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國家規定的加班費:
一般情況是工資的150%,即=月工資收入÷21.75×150%。
雙休日加班是工資的200%,即=月工資收入÷21.75×200%。
國定假日加班是工資的300%。即=月工資收入÷21.75×300%。
結束語勞動者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與公司協商或申請仲裁前,一定要提前自己收集完善的證據,免得證據不足,造成利益受損。
回覆列表
關鍵是你與廠家訂勞動合同時條款要詳細如五天八小時制是什麼概念?廠家私企老闆最會玩文字遊戲。假如我是私企老闆我會說“五天八小時制”沒錯呀!我沒有說每個月休息多少天,也沒有說星期天不加班啊?你自己也沒有提出來這些問題。總之勞動合同能多詳細就多詳細,權利與義務對等,獎罰分明,你入職前先買本《勞動合同法》來學習避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