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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不必在乎wo是誰

    片子結尾:嫌疑犯張寧借——記住了,是借——豹子警官的手機一用,鏡頭顯示了兩下手機“資訊傳送中”。

    NOKIA牌子的,具體型號還沒考證。

    嫌疑犯張寧把手機還給豹子警官,豹子警官接過來一看,一張照片,隱約是在一部黑色轎車裡,而且是後排座。

    這就有疑問了:

    第一,嫌疑犯張寧把照片搞出來的技術可行性。鑑於顯示“資訊傳送中”,很常理我們想到簡訊,是誰發給嫌疑犯張寧的呢?老何(也就是槍法極準的藏獒)歷數的那些親戚都不可能了,他們一定被警官同志排查的底朝天了。

    排除簡訊的可能,假設為上網down下來的,我沒使用過那款子NOKIA手機,不知道上網是不是這樣顯示。

    第二,照片拍攝的可能性。眾所周知,是手機拍攝,雖然一瞬而過,我還是有這樣的印象:鏡頭取景是沒有什麼遮掩物的,光線不算太差,人物在車裡,似乎是個女的。

    從車中人物的座位來看,後排左手位,位於司機座位的後面,根據我的觀察,不太像是大佬級別的習慣。蹊蹺在於,出來辦這樣的事兒,還帶個司機!!

    對於拍攝場景,排除室內,排除車庫,排除遠距離拍攝,排除閃光燈運用,排除拍攝時抖動,我只能說嫌疑犯張寧用的手機照相功能強大,其本人的拍攝功力也相當。

    這兩點,是我對照片的疑問。

    豹子警官對照片的反應很直接:原來是他!——驚訝中有淡定。或者說,並不是很意料之外,但小小地觸動了他一下。

    是豹子警官認識的一個,似乎還說得上熟悉,或者有些瓜葛。

    嫌疑犯張寧瞭解這點嗎?應該不瞭解。這就是嫌疑犯張寧愚蠢的地方,他不瞭解他的僱主和警察系統的勾連,妄圖透過拍照留下證據。

    我們看看這張作為全域性線索的照片能起到多大的法律作用呢?

    我認為毫無作用。一個坐實的殺人嫌疑犯指認,加上一張沒有不具有拍攝時間和地點以及任何人物關係的照片就能把幕後主使人揪出來並定罪,這比兒戲還荒唐可笑。

    或者說,逃犯、警官與殺手都在為“”忙活著。

    如果追尋照片中的人物是誰?我們應該注意一個看似多餘的細節,豹子警官接到一個電話,說;簽證辦好了,問他走不走(出國)。

    是個女聲,暫定為豹子警官的女朋友。這就有了。

    1.豹子警官在玩命查案,他的女友忙著出國,而且希望帶上豹子警官,如果這是一般出國的話,就有點不靠譜了。

    2.簽證辦好了,如果豹子警官一起走,那麼一定也有豹子警官的簽證,也就是說,豹子警官被辦了簽證。

    總得推理起來,中,豹子警官並沒有處於有發言權的那一方。似乎一個大後臺支撐著他也制約著他。豹子警官對自己的處境心知肚明——如果這足以解釋他看到照片時候的不瘟不火,那麼照片中是何人,也就不難斷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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