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心快活

    發現朋友偷了自已的錢,折不折穿,這個問題得從下面幾個方面決定。

    朋友是不是真的偷了你的錢,有沒充分的証據,失竊因素很多,有時不是你想得那麼簡單,沒百分之百的可靠性,請不要輕易下結論,慎防冤案。

    失竊的金額不大,損失不大,可不須折穿,折穿他也不會認賬,甚至還要你洗白,還他名譽,結下深仇,不必為小失去朋友情,有時別人一念之差犯糊凃,並非本性難移,讓時間來證明這位朋友是什麼人,可不可結交,以後防著點,再犯應斷絕往來,以免養虎為患。

    數額大,可報案,不要自已隨便折穿,以免造成不良後果。

    與人結交,要善察言觀色,有時知人知面不知心,是"朋友"也是如此,真正的朋友,是知心,知己,坦誠,不會偷偷摸摸。

    好好識人,好朋友遍天下。

  • 2 # 周永根1

    說朋友偷了你的錢,不如說朋友拿了你的錢。能稱得上朋友的,你一定會包容朋友的一些小缺點。因為偷,跟拿是兩個概念,說偷,你已不承認你們之間的朋友關係了,那麼你可以報警處理。說拿,還有容忍和原諒的餘地。所以,一切都在於你需要,還是不需要這個朋友。

  • 3 # 切隨風9自媒體

    一句“很”經典的話 : “兔子不吃窩邊草”, 朋友之間,互相理解,相互幫助,才可“稱之為”朋友,是朋友還偷你的錢,分明就是,“狼子野心”,視你為“獵物”,那還“算是”朋友嗎?

    也許你還未“意識”到,你的朋友對你的“傷害”只是“剛剛”開始,你要是“裝作”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他會得寸進尺,讓你傷心到底。

    這種人既然做了這件事情,說明他已經不把你“當”朋友看待,在他眼裡,你就是“一”獵物,去拆穿他“勢在必行”沒有挽回的餘地。

    也許你“認為”你的朋友以前“都”很好,沒有過“這”毛病,想著原諒他,告訴你,這只是你的一廂情願,他的這種行為,實屬偷盜,行為惡劣,君子之為,光明正大,缺錢可以借嗎?何必要做這樣齷齪的事,這就是小人之為,不可於其為伍。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關於形容詞作定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