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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流星看球

    2020賽季中超冬季轉會窗1月1日即將開啟,足協的新政依舊在難產之中。根據《足球報》最新發布的訊息:在足協新政草案中,非華裔歸化球員,每場比賽最多同時上場1人,超過1人,計為外籍球員。全場比賽,非華裔歸化球員和外援同時出場不得超過4人。

    目前,中超俱樂部之中,非華裔球員最多的是廣州恆大。他們共計擁有埃克森、高拉特、費爾南多、洛國富、阿蘭5名非華裔歸化球員。而其他俱樂部只有山東魯能擁有德爾加多一名非華裔歸化球員。足協的這項新政,很明顯是針對廣州恆大而設定。

    從聯賽的平衡考慮,一傢俱樂部擁有太多非華裔歸化球員,很容易在聯賽中形成壟斷。時間長了,會打擊其他俱樂部的投資熱情,對中超的未來發展不利。足協對非華裔歸化球員的註冊進行有效的限制無可厚非。問題是,既然知道會破壞平衡,當初為什麼又要廣州恆大俱樂部歸化這麼多非華裔歸化球員?中超的豪門俱樂部又不止恆大一家,完全可以讓其他俱樂部共同分擔歸化任務。比如埃克森,當初完全可以在上海上港完成歸化手續,還可以幫恆大省去550萬歐元的轉會費。現在恆大把球員歸化了,又不讓用,有點欺負人的味道。

    還有一個重點:歸化球員既然已經入籍,就是中國公民。你讓華人以外援的身份註冊,那搞歸化政策的意義何在?把華人區別對待,還涉及到了種族歧視。如果埃克森、高拉特等人向國際足聯投訴,搞不好中國足協就得被全球禁賽。當初引入歸化政策就是為了衝擊20022年世界盃,結果卻因為歸化政策失去進入世界盃的資格,那就真的搞笑了。

    話說回來,足協在施行政策之前,規劃能不能 長遠一點?別老是想一出,是一出,讓大眾看笑話。比如:中乙只能之策3名30歲以上的球員,21歲以下的本土球員年薪不得超過稅前100萬人民幣,非華裔歸化球員注2上1,本土球員合同強制解除後重新再籤,歸化球員以外援的身份註冊等等。這些都是跟職業足球背道而馳的,甚至還有違法的行為。每次都讓媒體爆料,再闢謠,大家看得都累了。現在地球人都知道《足球報》就是中國足協的傳聲筒。

    其他國家的聯賽政策都是提前一年就制定好了,讓各俱樂部有足夠的時間去準備。中超聯賽每年一個政策,賽季中途還能重新更改,完全視職業化為兒戲。這麼多年了,也沒看到這些政策給中國足球的發展帶來多少積極的變化。相反,中超俱樂部和中國男足在亞洲的競爭力卻不斷的在下降。

  • 2 # 長樂體壇

    合不合理,暫且不談。聯賽都結束兩個多星期了,新賽季到底該怎麼玩,中國足協還無動於衷,這合理嗎?有這樣的管理者,中國足球,就該你落後。

    縱觀日韓足球,聯賽才結束一個多星期,就把新賽季賽程都制定出來了,可是中國足協呢?還在放風試探,玩貓捉老鼠的遊戲。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還能不能玩了?

    為什麼這些想法都得不到認可呢?不就是存在不合理性嘛。如果大家都覺得合理,沒有問題的話,那還需要這樣猶豫不決麼?

    1、華裔歸化球員報名和出場不受限制;

    2、非華裔歸化球員,每傢俱樂部最多隻能報名2人,超過2人將佔用外援報名名額,如果超過2人,必須制定其中2人為規定球員;

    3、非華裔歸化球員,每場比賽最多同時上場1人,超過1人,記為外籍球員。全場比賽,非華裔歸化球員和外援同時出場不得超過4人。 從草案內容來看,似乎也沒多大問題,可是深究下去,卻矛盾重重,還存在違法的可能。為什麼這麼說呢?

    如果非要執行這樣的政策,那當初為什麼讓廣州恆大去歸化這麼多華裔球員?事後卻說不玩了,過河拆橋,出爾反爾,以後誰還有信心和中國足協玩呢?作為管理者,連基本的誠信都沒有,豈不是大笑話,專業性何在?

    當然,足協選擇這種做法也無可厚非,避免造成一家獨大,失去聯賽公平性,關鍵是在決定前就必須要慎重考慮,靠拍屁股下決定,此作風絕不可取。

    再者說,既然球員選擇被歸化,那球員就是咱華人,必須享受和本土球員一樣的權利。否則他們也沒必要做這個選擇,甚至也可以選擇不為國足征戰,那這歸化還有什麼意義?

    歸化前質疑球員有沒有愛國之心,當球員表達誠意後,卻要把球員分出三六九等,於情於理,也不對吧?

    從相關法律和行業規定的層面來看,為什麼要這麼對待非華裔歸化球員呢?這可是存在種族歧視的嫌疑。都是華人,也都在一個足協管理下的聯賽效力,為什麼非華裔歸化球員就不能享受同等的政策?這種區別對待,又有多大的意義呢?足協換位思考下,作為管理者有多大的支援度?

    如果球員選擇去上訴、控告的話,那估計中國足協會吃不了兜著走,得不償失。別說衝擊世界盃,恐怕連世預賽預選賽參賽資格都會被國際足聯剝奪掉。

    三思而後行,這種朝令夕改的做法,早就該壽終正寢啦。新足協都上任了,為什麼還要走這條舊路呢?難道真要像球迷調侃:歸化一個足協?

  • 3 # 落葉無情心

    只能說完全不合理,人家已經入籍了,已經是華人,為什麼在新賽季不能用華人的身份參賽,這確實讓人想不明白。

    當然,現在只是草案,相關的傳聞就是:在足協新政草案中,非華裔歸化球員,每場比賽最多同時上場1人,超過1人,計為外籍球員。全場比賽,非華裔歸化球員和外援同時出場不得超過4人。

    這個根本就是不合理的政策,個人認為,根本就不應該分非華裔與華裔,只要入籍成功就是華人,就是中國球員。

    假若這個政策在亞足聯或者國際足聯中出臺,那我們的歸化就失去意義了,假若國際足聯參考中國足協這樣的做法,那個非三代中國血統的歸化球員,只是用居住五年而成功歸化入籍的這類球員,只能在一場國際比賽中上場3人的話,那我不知到時候中國足協會不會去抗議了。

    其實我們根本就不需要有過多的限制,人家能夠歸化球員是人家的本事,只要有能力在中超中上場,那麼他們就有機會代表國足出戰,如果因為政策導致只能在盃賽或者亞冠中上場,這反而更不利於球員狀態的保持,這是損人不利己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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