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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XqP秋平

    南韓檢方對朴槿惠21項指控,目前還在等待法院的判決。這些指控究竟有沒有水份?

    縱觀李在榕案,檢方也是以五項罪名,而法院認定只有一項,判處緩刑。檢方在採納證據時存在草率和不負責任。可以說,朴槿惠21項罪名也是主觀認定的,對一些錯誤性的問題,上綱上線,誇大事實,明顯是往死裡整的節奏。

    朴槿惠已經拘押近一年時間,就是普通犯罪嫌疑人也不至於拖延如此長的時間。如果不能把朴槿惠的罪證落到實處,一旦被法院推翻,檢方的草菅人命會大白天下。

    為何檢方肆無忌憚,文在寅脫不了干係,主子不發話,狗子敢說敢動嗎!況且還是前總統。

    檢方提前凍結朴槿惠的財產,是在沒有確定‘’受賄‘’之前。但為了鎖定證據鏈,朴槿惠的罪名有受賄罪。一個沒家,沒子女的女人,對錢的概念應該是淡漠的,因為她的收入和父輩遺留的財產夠揮霍一生。

    我們也試目法院的判決,希望是公正的、公平的,如果處處留下政治報復的痕跡,這一屆政府也是混帳的,文在寅也就徹頭徹尾暴露出他的陰險和狡詐。

  • 2 # 舞動人生124

    沒有證據的指控只能說涉嫌犯罪,不可能判刑,每個國家都一樣,南韓也是如此。如果沒有證據就判刑,就有失法律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必將引發民眾的不滿情緒,勢必會引起更大的風波。

    以樸瑾惠案來說,檢方指控樸瑾惠涉嫌犯罪21項,證據資料44萬頁,而真正證明樸瑾惠本人犯罪的直接證據拿不出來,即使有確鑿的證據也要她簽字畫押,否則證據不充分,發案重審。如果說沒有證據指控,可以判刑,樸瑾惠早已早被定罪判刑,南韓檢方正因為沒有有證據(或證人),才使出不當的手段迫使樸瑾惠認罪。一是指控涉嫌更多的罪名,二是檢方凍結她的房產和存款,三是傳喚閨蜜崔順實出庭作證,四是檢方以提請建議法院判處重刑和鉅額罰款。儘管這些手段都用盡,還是沒有直接證明她本人有罪,樸瑾惠也沒有為這些手段而妥協。檢方要在短時間內逼迫樸瑾惠認罪,是不可能的,她死也不會認罪,認罪就是南韓的歷史罪人。

  • 3 # 灩瀾一叟

    據韓媒報道,南韓法院原定於4月6日對朴槿惠案的一審判決將提前到3月16日宣判,這也意味著歷時一年多的"親信干政門"的核心人物朴槿惠案即將塵埃落地,(當然不排除樸提出上訴)。至於你說法院"沒有證據的指控"能不能對朴槿惠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我看來法院必然會如期宣判。

    一、受賄數額巨大。在對樸槿恵21項罪名指控中,最為致命的是收受賄賂罪。根據南韓法律,受賄金額超過1億韓元,相應的最短量刑為10年,也可以視情況被處以無期徒刑。此次,檢方認定朴槿惠收受賄賂的金額巳經高達592億韓元。經調查,目前檢方只認定朴槿惠的財產有68億韓元,其中28億已用於購買內谷洞的住宅,還有30億的支票與10多億現金。

    二、認罪態度不佳。南韓KBS電視臺分析稱,檢方向法院對朴槿惠提請重刑的原因,認為朴槿惠對審判的態度有問題。她作為國家元首,卻把憲法賦予的權力轉讓給幕後親信行使,導致國政混亂,國內民意分裂,給南韓國家形象帶來恥辱。而樸對此卻毫無反省和悔意,這也是檢方要求法院根據《特定犯罪加重法》對其加重處罰的依據。

    三、避免久拖不決。據韓媒報道稱,雖然檢方完全可以提請法院給予最重嚴刑——無期徒刑,但是檢方並沒有這樣做。可能考慮到如果請求“極刑”,前總統朴槿惠“鐵粉”可能會再給現政府製造麻煩,於是退而求其次。因為此前巳經有三千多樸的粉絲,佔據首爾主要路段遊行抗議影響交通,要求無罪釋放朴槿惠。

    因此,南韓《國民日報》分析稱,一審結案審判已結束,只等待3月16日的一審宣判結果。考慮到朴槿惠可能再次缺席,法庭延期宣判也就毫無意義,所以屆時即使朴槿惠仍舊不出席,法院也會按時宣判。至於具體怎麼判、判多久?我們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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