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平安吉祥s

    是應該的,

    我一個孫子在2018年的臘月28下雪,推車走被惡6ooo多元

    才15歲學生,

    這樣我覺太可惡了?

  • 2 # 旅居地球80年

    什麼都立法也就沒有法了,變成平常了。

    不是任何擦車身都是碰瓷,現在是透過天網判斷,或者是車載影片。一些問題的解決方法可能有些小的漏洞,這些漏洞是漏給人心良知上的,看看事故中的我們口口聲聲的寬容啊,為善啊,豁達啊,有幾分?20分還是25分?

  • 3 # 二大王23

    應該立法。一:當今是法治社會,有法律依據好定性操作,有個規矩好定方圓。二:有了具體的法律條文能對碰瓷者以警示,使其碰瓷者付出代價。三:但要實事求是,不可濫用。作到不冤枉無心碰瓷的人。

  • 4 # 郭廣吉律師

    不需要立法,因為現有法律本來就有規定,只是執行是否到位的問題。

    比如:搶奪公交車司機方向盤的問題,本來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出現這樣的情況,直接適用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法律就行,還非得搞出一個司法解釋來。

    那麼其他方面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是不是每一個都要有一個司法解釋?

    碰瓷,其實就是敲詐勒索的行為。

    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在碰瓷的過程中,行為人取得財物採用的是詐騙的手段,比如:其沒有重傷,慌稱被撞成重傷,被害人被騙給其鉅款,行為人的行為是詐騙行為;如果行為人是採用的威嚇的手段,被害人因為受到威脅而被迫向其支付鉅額款項,行為人的行為就是敲詐勒索的行為。

    一般的碰瓷,都是採用威脅的手段,不給錢不讓走,這是敲詐勒索的行為。

    對於碰瓷,數額的大小不應是是否予以處罰的理由。

    數額大,達到了犯罪的程度,就應該刑事立案追究;

    數額小,達不到犯罪的程度,應該予以治安處罰,而不是不處罰。

  • 5 # 無名54866938

    應該將現有的法律進一步完善和補充

    其實,碰瓷者雖在法律邊緣,其實他有騙人、敲詐人、訛人等的意向並付出了行為才去實現其卑劣之目的,定其敲詐勒索罪,根據數額若同偷竊罪予以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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