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進入封建社會的標誌是井田制的瓦解廢除,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確立。中國封建社會是指從中國古代戰國時代中期開始,到清朝後期(鴉片戰爭前)結束的歷史時期,其起止年限為公元前475年至公元1840年。
封建社會含義
狹義上指分封制的社會結構,這種提法最早是指西歐中世紀的國家結構,中國夏商周先秦時期也存在類似的制度。
廣義上的封建社會則是由馬克思定義的,指的是以地主階級剝削農民為經濟基礎的社會形態,中世紀的歐洲和公元前475年至公元1840年的中國就是這種社會形態。
封建社會特點
由於西方與中國的土地佔有制形式不同,所以在國家的權力結構、政治權力執行方式和控制勞動人民思想的手段等方面都各有不同的特點:
①中央與地方政權的權力結構關係。西方封建領主佔有的土地,主要是分封而來的,世代相襲不能買賣,土地所有權和政治權力都集中在領主個人手裡,大領主在其所轄領地內幾乎行使著全部國家權力,這就形成了封建割據狀態的分封割據制。中國的地主佔有制,土地可以買賣,地主獲得土地的主要手段不是封授而是購買。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權力遊離於土地關係之外,地主個人一般不享有西方封建領主的政治特權,政治權力由國家行政機關掌握,形成了集中統一的、由專職官吏管理的中央集權制。政治權力的執行方式,西方實行等級制,中國實行官僚制。
②封建地主階級利用宗教化的意識形態對勞動人民進行思想統治。在西方,宗教與教會佔有特殊地位,政教合一比較普遍,宗教在麻痺勞動人民,維護領主制經濟和分封割據制度起了重要作用。在中國,封建地主階級把儒家思想宗教化,並與以族權為核心的宗法思想相結合,整個社會形成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宗法思想與制度。統治階級以此調整本階級內部關係和控制、壓迫勞動人民,維護封建統治秩序。
中國進入封建社會的標誌是井田制的瓦解廢除,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確立。中國封建社會是指從中國古代戰國時代中期開始,到清朝後期(鴉片戰爭前)結束的歷史時期,其起止年限為公元前475年至公元1840年。
封建社會含義
狹義上指分封制的社會結構,這種提法最早是指西歐中世紀的國家結構,中國夏商周先秦時期也存在類似的制度。
廣義上的封建社會則是由馬克思定義的,指的是以地主階級剝削農民為經濟基礎的社會形態,中世紀的歐洲和公元前475年至公元1840年的中國就是這種社會形態。
封建社會特點
由於西方與中國的土地佔有制形式不同,所以在國家的權力結構、政治權力執行方式和控制勞動人民思想的手段等方面都各有不同的特點:
①中央與地方政權的權力結構關係。西方封建領主佔有的土地,主要是分封而來的,世代相襲不能買賣,土地所有權和政治權力都集中在領主個人手裡,大領主在其所轄領地內幾乎行使著全部國家權力,這就形成了封建割據狀態的分封割據制。中國的地主佔有制,土地可以買賣,地主獲得土地的主要手段不是封授而是購買。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權力遊離於土地關係之外,地主個人一般不享有西方封建領主的政治特權,政治權力由國家行政機關掌握,形成了集中統一的、由專職官吏管理的中央集權制。政治權力的執行方式,西方實行等級制,中國實行官僚制。
②封建地主階級利用宗教化的意識形態對勞動人民進行思想統治。在西方,宗教與教會佔有特殊地位,政教合一比較普遍,宗教在麻痺勞動人民,維護領主制經濟和分封割據制度起了重要作用。在中國,封建地主階級把儒家思想宗教化,並與以族權為核心的宗法思想相結合,整個社會形成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宗法思想與制度。統治階級以此調整本階級內部關係和控制、壓迫勞動人民,維護封建統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