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公用裝置專業工程中的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專業,詳見註冊公用裝置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下同)或相近專業(詳見註冊公用裝置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公用裝置專業工程中的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專業,詳見註冊公用裝置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下同)或相近專業(詳見註冊公用裝置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