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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波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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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哲哲者
一、述職報告與競聘報告的辨析
述職報告與競聘報告的相同之處在於都是組織、人事部門考察、任用幹部的一種形式,體現了幹部工作中的**作風和群眾對幹部任用、選拔的知情權與監督權;都是幹部本人在特定的會議上,面對特定的聽眾所做的演講報告;都要本著對個人、對組織負責的態度,採用自述的方式介紹自己工作方面的情況;都要寫成書面材料上交;都有利於幹部自身素質的提高,因為寫作述職報告或競聘報告的過程,也是不斷學習、完善自我的過程。述職報告與競聘報告的不同之處在於:
1.目的不同
述職,即向主管部門陳述工作情況。所謂述職報告,就是述職人(指各級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及工作人員)向自己的任命選舉機構和上級領導或人民群眾述說在一定時期內履行職責情況的書面報告。從述職者本人來說,寫述職報告的目的是向組織和群眾彙報自己在任職崗位上德、能、勤、績等方面的情況,總結經驗、教訓,以便今後更好的工作。從組織部門來說,透過述職報告可以定期瞭解、分析所使用幹部及工作人員的任職情況,從而發現幹部的長處和不足,為以後合理選拔、調配幹部提供依據。述職報告所要回答的是述職者是否稱職的問題。
而競聘報告,也稱競聘演講詞,是競聘者競聘某一領導職務時,在特定的會議上,面對特定的聽眾所發表的用以闡述自己的競聘優勢及被聘用後的工作設想和打算的演講報告。從競聘者本人來說,寫競聘報告的目的就是為了競聘某一崗位。從組織、人事部門來說,透過競聘報告可以將競爭機制引入幹部選聘工作中來,增加透明度,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2.作用不同
領導幹部定期向本單位的群眾報告履行職責的情況,增加了單位、部門領導集體和領導者個人履行職責情況的透明度,一方面便於群眾對幹部的個性、品格、德行、才幹等方面情況的瞭解,有利於群眾監督評議,有利於考核和使用幹部,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群眾對幹部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難的理解和諒解,得到群眾的支援和信任。這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管理**化的一個具體體現。
競聘報告具有重要的作用。它體現了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它是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幹部的重要途徑,透過競聘報告,組織人事部門和群眾能夠比較全面地瞭解競聘者的情況和素質,為擇優選聘提供依據,有利於推行任人唯賢的幹部路線,而且可以糾正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風,使幹部考察、選拔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此外,它還有利於競聘者自身素質的提高。透過報告,競聘者可以對自我有一個基本的估價,透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對所競聘的進行認真的思考,並要提出有效的施政構想,包括近期的工作安排和遠期的發展規劃,這本身就是一個學習和提高的過程,是對自我的一種挑戰。
3. 身份不同
寫述職報告的人已經具有某一崗位並在這一崗位上工作了一段時期,現在是在崗述職;寫競聘報告的人競聘的是未來的某一崗位,現在要。寫競聘報告的人,有的也許現在就從事著這一崗位的工作,但“公開競爭,擇優選聘”的原則並不能保證在競聘過程中仍能從事這一崗位的工作;有的人從來沒有從事過這一崗位,但競聘優勢明顯,在報告中闡述的施政構想出色,他就可能在競聘中脫穎而出。
4. 內容不同 述職報告的重點在“述職”,主要講在一定時期內的任職崗位上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績,存在哪些問題,內容不外乎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具有總結性和彙報性;而競聘報告的重點則在“競聘”,主要講自己競聘某一崗位的優勢、對這一的認識以及工作思路和施政設想等,內容具有針對性和競爭性。
回覆列表
個人述職報告大體由三部分組成:
一、緒言。就是述職報告的開場白。在這部分應交待清楚述職者的身份和職責,主要說明所分管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和述職時間(一季度、半年或全年)。
二、主要業績。這是述職報告的重要部分。其主要內容包括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突出的業績以及自我評價等。換句話說,就是寫述職者做了哪些工作,怎麼做的;取得了哪些成績,其效益如何;從質和量兩方面,進行自我評價。
三、問題和改進措施。這部分主要明確講敘在履行職責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述職者應負的責任及今後改進的具體辦法,問題要找準,態度要誠懇,措施辦法要可行,切忌問題含混,措施空泛。
從一篇述職報告的文章結構上講,寫好上述三部分就基本是一篇完整的述職報告。但要真正寫好一篇述職報告,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堅持實事求是。述職者在講成績或問題時,都要實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成績講足。問題講透,不誇大,也不縮小,要原原本本反映履行職責的狀況;
二、著重講述履行職責的主要情況。每個幹部職責不同,實施的工作也不同,不可能把所有的工作都寫出來,要選擇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和突出的政績來寫。一篇報告一般在3000字左右,發言稿30分鐘左右為宜。
三、要寫出個人的作用。個人述職必須交待清楚在每項工作和取得的成績中自己所起的作用,是起主要的作用,還是支援他人或部下的作用;是起組織協調作用,還是親自帶頭的作用;是起決策作用,還是提合理化建議的作用,只有講清個人所起作用,才能看出述職者與業績的關係,準確評價述職者的功績。同樣,對於存在的問題和過失,也要分清責任,是負領導責任,還是負直接責任。在講個人作用的時候,要擺正關係,正確處理好個人作用與集體效能的關係。不能把成績都記在個人賬上,也不能籠統擺政績,看不出個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