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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冬天不冷夏天熱無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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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蔥青青
1.選擇工作
如果要上班,建議請一個育兒嫂,跟婆婆一起照顧寶寶。
首先,有兩個孩子,小的才四個月,必須還得兩個人照顧。
其次,請育兒嫂幫忙更專業,因為婆婆也在同時看著,可以放心請外人。
第三,你去上班,工資相當可觀,既能請得起育兒嫂,又能實現自我工作價值。
第四,現在通訊交通那麼發達,家裡有什麼事,完全可以得到較快解決,20公里不是問題。
最後,你下班回來或者週末,可以適當接手照顧孩子的事,也算兼顧了家庭。
6年沒上過班的媽媽,難得有自信想重新上班,這點很值得肯定和讚揚。多少職場媽媽,一樣能很好兼顧工作和家庭,只是更辛苦一點。所以,個人覺得寶媽想去上班是完全可以的。
2. 暫時不上班
如果你實在不放心家裡,捨不得孩子,也可以等寶寶大一點,比如6個月之後或者1歲之後再去上班。
如果寶寶吃母乳,媽媽去上班確實不方便,背奶也辛苦。放棄兩萬的工作是有點可惜,但陪伴孩子顯然更重要。當然,有能力的人,工作機會肯定還會再有。所以下決定了,不必患得患失。
寶媽現在不去上班也每月有收入8000,這是多少上班的媽媽也比不得的,經濟壓力大,咬咬牙也能抗過去,所以,去上班的事不必急,還可以再等等。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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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昕蕾媽媽
我選寶寶,錢可以以後再轉,寶寶一生就一次成長期。錯過了就是一輩子,孩子的成長有媽媽的陪伴很重要是別人替代不了的
且不說壓力大小的事情,就說這機會也要抓住,把寶寶接到上班的旁邊租房子,合適的時候再買房子。話說,20多公里真的不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