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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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聖手書生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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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顧隴桃園廣
寫故事,也就是寫小說,並沒有規定需要註明出處,又不是論文。當然,故事需要,或者為了豐富內容,必要的延伸解釋是可以的,反正是故事麼,多給讀者一點知識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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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書生124240573
我們寫‘東西’引經據典應該有註釋,雖然寫作是隨意的(並無規則),引句加說明是向讀者負責。常見的成語、諺語、俗語和歇後語是不應該加出處的,因為這樣現成的語句誰都能看懂,註明出處就是畫蛇添足!
無論是寫故事還是寫文章,引經據典或者民間歇後語(又稱“民諺”),可以註明出處,也可以不註明,沒有硬性規定,完全在於作者的立場和感受,但是註明與否閱讀效果不同。
我們在文章中引用的民諺如果註明了出處,無疑會增加讀者的閱讀體驗和閱讀理解、興趣,同時還起到了科普、提升文章說服力、看點等作用。
儘管我們習慣的說“文無定法”,但是這僅僅是大多數人的認知而已。事實上,不論怎樣文采風流,別開生面,大凡文章總逃不出詩歌、小說、散文、隨筆、報告文學、影視文學之類。雜文屬於散文的範疇,散文又分為敘事散文和抒情散文。在寫作上,文章的體例、手法大同小異,和其它藝術學科一樣,寫文章很大程度上也是靠個人的悟性。至於章法亦即規律僅僅是提供了一個參考、借鑑、規範的作用,多用於教學、傳播的便捷。
一個熱愛文學、長於寫作的人,同時也具備熱愛學習,喜歡讀書的習慣。日常生活的所見、所聞、所想,無一不可以納入文章之中。引經據典也是文章的靈魂所在,有鑑於此,前人便有了“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的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