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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慕容曉春

    答一個

    這個概念在北方更為多見,尤其在慈禧跑路到西安時,財主和地主居然就有了明確的區分。

    所謂地主,是擁有土地,用土地作為資源,透過僱傭長工短工自主耕耘,出租土地按照租賃模式收取地租,以此作為收益主體的家族和家長們,叫做地主。

    財主到了城市就變成資本家了。

    其實財主和地主有交叉,有很大的交集,單純的地主和單純的財主不多見,更多的是兩個交叉,有時候是財主有時候是地主。t

  • 2 # 歷史寶藏

    地主的問題,是中國近現代一個重要的話題。

    地主和財主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通用的,因為土地在傳統社會就是最保值的財富。

    就像現在北上廣的房子一樣,槓槓的固定資產。

    關於地主到底是錢多還是地多的問題,之前的問答已經做過答覆,感興趣者可出門左轉查閱。(#舊社會的地主是地多還是錢多?#)而還有一個最為核心的問題需要進一步說明,就是如何劃分地主這個問題。

    地主成分的劃定。在普通情形下,可劃分為如下六類:

    由此可知,新中國對地主的定義,並非是單純按照財產或者土地來劃分的,主要是以生產關係中的剝削與被剝削關係而定的。

    但是為什麼到了具體執行之時,就有以土地為標準,簡單粗暴劃分地主的情況呢?

    因為這種剝削與被剝削的生產關係比較隱晦,舊時代的很多地主並不是像我們想的那樣殘酷剝削農民,甚至有很多還對農民很好的,在鄉村社會也扮演著重要的鄉紳角色。

    鄉紳

    但是國家政策在執行過程中,難免存在扭曲的現象,將地主單純定義為人均土地多的人家,當然這也是實際情況決定的,去分析剝削被剝削關係,主觀性太大,到底什麼是剝削,有沒有剝削,每個人的理解和定義都是不一樣的。

    但是土地就在那裡,不會跑,人人看得見。一家多少人,也就在那裡,很難隱瞞。這樣一算人均土地,就很容易看誰的土地多,很容易分出“地主”了。

    鬥地主

    這就是“鬥地主,分田地”時期比較嚴重的一個問題了。有的家庭地雖然多點,但是都是自己辛苦耕種的,並非真正意義的剝削。但是按人均土地數的話,就是地主了。

    定義不同,劃分方法不同,很多人的命運就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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