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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臨時職學家

    是否合法要根據詳細的情況來認定,但是欠妥是肯定的。在這個問題當中,員工為什麼不同意調崗?不同意調崗就回家待崗嗎?表面上看,雙方都有責任。

    首先要知道調崗是怎麼調的,依據是什麼?調崗前後在工作內容和薪資待遇方面有什麼變化?比如說,人家原先是坐辦公室的,透過調崗把人家發配到車間幹活,換誰也不會同意的。如果是人事部門為了避免辭退賠償透過調整崗位來逼迫員工辭職,那麼只要員工有證據企業就是違法的,屬於惡意調整崗位,勞動者有權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相應的賠償。

    落實口頭通知證據回家待崗

    在勞動就業實際當中確實存在企業因為捨不得給勞動者辭退補償,透過下作的手段來調整崗位讓員工提出辭職,在我個人看來,這種企業的格局是不會大的,發展會受這種價值觀侷限。

    被口頭通知回家待崗,想要保障自己的權益,就要把這個口頭通知變成實際證據,比如錄音,有人見證並願意為自己證明。可能再口頭通知的時候一下子沒反應過來,會忘了錄音取證,但不要緊,可以事後也就是過一會再去和通知人確認一下,在確認的過程中進行錄音。

    當把口頭通知變成證據之後就聽話的回家待崗,企業一天不安排或一天不通知你重新上崗就在家歇著,他總少不了你的基本工資,同時社保也要按時幫你繳納。

    雖然在家裡待崗,但是勞動關係依然是存在的,企業應該承擔的法定義務一樣少不了。所以你放好心的回家待崗,待到企業通知你上崗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為止。

    調崗是正常行為但要合理

    企業調崗是正常的企業經營或生產行為,只要沒有過分或者讓勞動者權益受損,勞動者必須接受企業調崗安排,也就是說對無異議的調崗必須接受,否則企業可以以不服從安排或相應的規章制度來對勞動者進行處罰。

    在題主的這個問題當中,因為不明白具體的詳細情況,我只能大概的說一下,如果調崗降低了工資待遇或者加大了勞動強度和工作量卻不漲工資,這樣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哪怕是有損失也要爭口氣鬧一鬧。

    企業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必須有合理的理由,不能無故的隨意的對員工工作崗位進行任意調整。

    從簽訂勞動合同中找理由拒絕

    另外你可以看一下當初和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當中有沒有明確工作崗位,如果明確了那麼你要問企業之前的勞動合同還算不算?如果算那麼就是企業違規終止勞動關係,如果不算那麼就是企業未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條款。

    在我看來,勞動者想找用人單位的缺點太容易了,作為一個企業不應該和員工去斤斤計較,畢竟雙方條件不對等,以強凌弱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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