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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定金”交了10萬,看得出當時題主買房的衝動很強烈,若你現在不想要的話,可能有點麻煩,要不你採取以下方式試試:

    1、跟賣家協商,能否終止買賣合同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以題主的事情看,如果你們當初簽署了正規的買賣合同,現在你又不想買房,屬於合同違約,那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具體承擔哪些責任,就要你們雙方在合同中是如何約定的。

    比如,合同中約定若是一方違約,那需賠償對方XX萬,那就按照合同辦,一般行規都是定金的2倍,但按照你的情況看,估計再拿出這麼多錢肯定吃不消,那隻能跟對方協商下,看能不能不要違約金,或者是退你部分定金。你可以說一下你的實際情況,比如經濟壓力、生活成本太高,自己吃不消等等。

    如果當地房價上漲,房東巴不得你毀約不買,他剛好做個順水人情,把你定金收了,然後房子繼續售賣;如果當地房價降了,我想你的定金要不回來不說,搞不好還要賠償高額違約金。

    沒辦法,人都是驅利的。

    2、看看房子是否存在問題

    這其實是無奈中的辦法了,相當於“雞蛋裡挑刺”找房子毛病退房。

    比如,中介公司、房主有如實向你提供房屋真實情況的義務,房子是不是存在產權不明晰、產權共有人賣房意見不統一、存在抵押等情況,若有上述情況向你隱瞞,或是其他虛假資訊,你可以拒絕履行購買合同,要求對方退換定金。

    如果你買的房子“乾乾淨淨”無任何瑕疵,你想毀約不買,確實有一定難度,除非房東跟你關係好的不行不行的,你最多賠償點中介費,這事兒就這麼過了。

    若不然,只有按照合同辦,該交違約金就交,畢竟,法律是保護善意的一方的。

    你有房產、拆遷方面的糾紛解決不了,那就交給盛廷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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