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3249156737773
-
2 # 心靈之音的情感空間
一、協議離婚,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有:
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此外,雙方當事人因為是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雙方是否自願離婚進行審查,因此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辦理。同時,雙方當事人所攜帶的離婚協議書數量應該為三份,且離婚協議書應當就夫妻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達成一致認可。
離婚時,去民政局需要拿的有:
1、身份證件
(1)內地居民離婚時需要拿什麼:本人的戶口薄、省份證;
(2)華僑離婚時需要拿什麼: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永久居留證(綠卡)
(3)香港居民離婚時需要拿什麼: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4)澳門居民離婚時需要拿什麼: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澳門同胞回鄉證;
(5)外華人離婚時需要拿什麼: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夫妻雙方各自所持的離婚證(各一本)。
3、夫妻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夫妻雙方各提交兩張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單人照片。照片應當為證件照,且為同一底版。
5、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該申請書由婚姻登記機關提供格式版本,當事人到現場填寫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