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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29537379732
除非修理店出具的證明被車管所採信,否則車可能被按照拼裝車而強行報廢。 拼裝汽車是指違反國家關於生產汽車方面的有關規定,私自拼湊零部件裝配的汽車。拼裝汽車和改裝汽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拼裝的汽車一般都存在質量差、成本高、大多不符合安全檢驗及執行技術標準的問題,有的還因裝配技術問題造成事故。因此,拼裝汽車是國家禁止的一種非法生產汽車的行為。
車架號碼和發動機號碼是可以同時辦理變更登記的。機動車發生事故更換髮動機的和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都需要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髮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