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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8965548962

    (一)調整後的主幹道收費標準:車輛臨時停放15分鐘以內免費,超過15分鐘納入計費時長。臨時停放1小時以內收費3元,臨時停放第2小時起加收3元(不足60分鐘按60分鐘計算),第3小時起每超30分鐘加收2.5元(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算),第4小時起每超30分鐘加收3元(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算),此後類推,同一車輛當天24小時以內(含免費停放時段)最高收費為35元。同一輛車每月最高收費500元。

      (二)調整後的非主幹道收費標準:車輛臨時停放15分鐘以內免費。臨時停放1小時以內(含15分鐘免費)收費2元,臨時停放第2小時起加2收元(不足60分鐘按60分鐘計算),第3小時起每超30分鐘加收1.5元(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算),第4小時起每超30分鐘加收2元(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算),此後類推,同一車輛當天24小時以內(含免費停放時段)最高收費為25元。同一輛車每月最高收費500元。

      (三)免費時間段:每日晚上21:30-次日07:30臨時泊位免費。

      (四)新能源汽車24小時內首次停車免收2小時(含)車輛停放服務費,24小時後按同車型現行標準收取。24小時內多次進出的車輛,僅首次停車享受2小時(含)免費停放服務。連續停放時間超過24小時的車輛,僅享受一次2小時(含)免費停車服務。

      對執行公務的軍(警)車輛、消防、救護、搶險救災車輛、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輛、環衛、郵遞、殯葬車輛以及車主出示殘疾人證並駕駛的殘疾人專用機動車,免收停車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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