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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撫養孩子長大成人是一場漫長的長跑,而途中我們會遇到許多困難和障礙。在這重重障礙中,叛逆期也許是路上的一座高山了。青少年正處於心理的過渡期,其獨立意識和自我意識日益增強,迫切希望擺脫成人(尤其是父母)的監護。他們反對父母把自己當小孩,而以成人自居。為了表現自己,他們也就對任何事物都傾向於批判的態度。”

    那每個孩子的叛逆期都會有什麼樣的表現呢?“不聽話”“學習沒精神”“做事不積極”“回到家裡拼命地玩遊戲”“講道理不管用”“油鹽不進”……在我們看來,還沒長大的孩子,有時候會處處覺得自己很有理,處處和我們對著幹,就是不服管,就是不聽話,這就是叛逆期的表現。

    在人的一生中,通常會出現三次叛逆期,其中第一次叛逆期在2.5~3歲之間,第二次叛逆期會在7~9歲之間,第三次叛逆期會在孩子12~15歲之間。

    第一個叛逆期:可怕的兩歲左右

    孩子2.5~3歲的時候,就會從之前的“小乖乖”變成一個令人感到無奈的“小惡魔”。凡事總喜歡以“不”字打頭,他最喜歡的事情就是在你說的指令前面加個“不”字來回應。他已經基本會自己吃飯、自己走路跑步了,這個時候他的視野開始開闊。

    此時,他的腦袋正在快速構建自己的世界,於是他的意識會認為一切都是他的。所以他需要什麼的時候,會直接去拿,而不管這是不是他的。如果這個東西是需要買的,或者是別人的東西,爸媽就會去制止他。而制止他的後果,就是孩子的哭鬧。

    第二個叛逆期: 7-9歲的小大人兒

    孩子在7-9歲的時候會迎來第二次叛逆期,通常和他上小學的時期是比較吻合的。由於幼兒生活和小學生活的反差實在太大,孩子可能會出現一些不適應的表現。

    於是,父母開始用“講道理”“催促”的方式要求孩子以學習為重。而孩子這個時候仍然希望按照之前的方式生活,還是非常的需要大人,還是會在父母面前毫不害羞地撒嬌,希望父母來為自己解答令自己困惑的事情。於是,爸媽和孩子就會產生一些衝突。

    第三個叛逆期: 12-15歲美好的青春期

    孩子在12-15歲之間,還會出現他人生中的第三次叛逆期,這通常是伴隨著孩子的青春期而來的。孩子此時的視野和見識變得更加寬闊了,他會發現他學到的內容和看到的社會是不相符的。此時,他開始嘗試按照社會的方式去理解學校的學習。這在“大人”的眼中是比較“反動的”,於是大人開始了“鎮壓”。最終,基本上會以小孩的無奈接受而告終。

    “叛逆”是高高在上的成人對孩子輕視的一種定義。叛逆的本質,要從“叛逆期”這個名詞的來歷說起。其實,“叛逆期”首先源自孩子一系列的表現,給爸媽帶來的困惑,從而引發了焦慮、失望和無奈的情緒,最後爸媽們對此下了一個定義:“叛逆期”。也就是說“叛逆期”是以爸媽為中心下的定義,而不是孩子。

    然而,如果你細心一些就會發現,叛逆期的症狀,難道只有這些時段才存在的嗎?對於這個問題,你是不是清醒了一些?實際上,這些症狀一直存在,只不過當問題發展到爸媽無可奈何的時候,我們就認為他的“叛逆期”到了。也就是說,從根本上,叛逆期並沒有特定的表現。有的只是這些現象的極端惡化。

    說到這裡,你有沒有發現,叛逆期的定義實際上是家長的“精神勝利法”?既然沒有辦法解決,就給它下一個定義,來證明自己是沒有過錯的,這個結果是合理的,本來就是這樣的。

    由於孩子正在掙扎著長大,最需要他人對自己的角色認同,正是自我觀念的成形,思想的啟發階段,所以最容易受影響。所以,面對孩子的叛逆,最重要的就是認清事實的真象; 並不是誰叛逆了誰,頂多只有一個倔強的孩子悄悄“離開”我們而已。我們當然覺得痛苦,但憤怒則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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