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會旗(The Olympic flag),為白底無邊,中央有五個相互套連的圓環,即我們所說的奧林匹環,環的顏色自左至右為藍、黃、黑、綠、紅。國際奧委會會旗系1913年根據皮埃爾·德·顧拜旦的構思而設計製作的。1914年為慶祝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恢復20週年,在巴黎舉行的奧林匹克代表大會上首次升起。歷屆奧運會開幕式上都有會旗交接儀式。由上屆奧運會主辦城市的代表將旗交給國際奧委會主席,再由主席將旗遞交本屆主辦城市的市長,然後將旗幟儲存在市府大樓,四年後再送交下屆主辦城市。奧運會升在運動會主會場上空的旗幟是一面代用品。奧林匹克會旗象徵五大洲和全世界的運動員在奧運會上相聚一堂,充分體現了奧林匹克主義的內容,“所有國家—所有民族”的“奧林匹克大家庭”主題。奧林匹克標誌最早是根據1913年顧拜旦的提議設計的,起初國際奧委會採用藍、黃、黑、綠、紅色作為五環的顏色,是因為它能代表當時國際奧委會成員國國旗的顏色。1914年在巴黎召開的慶祝奧運會復興20週年的奧林匹克全會上,顧拜旦先生解釋了他對標誌的設計思想:“五環———藍、黃、綠、紅和黑環,象徵世界上承認奧林匹克運動,並準備參加奧林匹克競賽的五大洲;第六種顏色白色———旗幟的底色,意指所有國家都毫無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幟下參加比賽。”因此,作為奧運會象徵、相互環扣一起的5個圓環,便體現了顧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參加奧運會,為各民族間的和平事業服務的思想。它代表著奧林匹克友誼的精神及全世界運動員之間的平等。六種顏色(包括白底),則代表著當時全世界各國國旗的顏色,如瑞典的藍色、黃色,希臘的藍色、白色,法國、英國、美國、德國、比利時、義大利及匈牙利的三旗,西班牙的黃色、紅色,以及巴西、澳洲和日本,可說是一個真正的國際性的顏色標誌。
奧林匹克會旗(The Olympic flag),為白底無邊,中央有五個相互套連的圓環,即我們所說的奧林匹環,環的顏色自左至右為藍、黃、黑、綠、紅。國際奧委會會旗系1913年根據皮埃爾·德·顧拜旦的構思而設計製作的。1914年為慶祝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恢復20週年,在巴黎舉行的奧林匹克代表大會上首次升起。歷屆奧運會開幕式上都有會旗交接儀式。由上屆奧運會主辦城市的代表將旗交給國際奧委會主席,再由主席將旗遞交本屆主辦城市的市長,然後將旗幟儲存在市府大樓,四年後再送交下屆主辦城市。奧運會升在運動會主會場上空的旗幟是一面代用品。奧林匹克會旗象徵五大洲和全世界的運動員在奧運會上相聚一堂,充分體現了奧林匹克主義的內容,“所有國家—所有民族”的“奧林匹克大家庭”主題。奧林匹克標誌最早是根據1913年顧拜旦的提議設計的,起初國際奧委會採用藍、黃、黑、綠、紅色作為五環的顏色,是因為它能代表當時國際奧委會成員國國旗的顏色。1914年在巴黎召開的慶祝奧運會復興20週年的奧林匹克全會上,顧拜旦先生解釋了他對標誌的設計思想:“五環———藍、黃、綠、紅和黑環,象徵世界上承認奧林匹克運動,並準備參加奧林匹克競賽的五大洲;第六種顏色白色———旗幟的底色,意指所有國家都毫無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幟下參加比賽。”因此,作為奧運會象徵、相互環扣一起的5個圓環,便體現了顧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參加奧運會,為各民族間的和平事業服務的思想。它代表著奧林匹克友誼的精神及全世界運動員之間的平等。六種顏色(包括白底),則代表著當時全世界各國國旗的顏色,如瑞典的藍色、黃色,希臘的藍色、白色,法國、英國、美國、德國、比利時、義大利及匈牙利的三旗,西班牙的黃色、紅色,以及巴西、澳洲和日本,可說是一個真正的國際性的顏色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