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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逐月君

    歷史上有個叫海上馬車伕的國家,那就是荷蘭,在大航海時代(17世紀)的荷蘭,誰擁有船誰就是“海王”,而17世紀荷蘭的造船業非常發達,當時世界大部分船是荷蘭造(加勒比海盜飛行的荷蘭人非常強力,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梗來的),另外當時貿易,金融都非常強大,妥妥的歐洲中心,17世紀的海洋霸主,然後放眼當時的大明朝,有船,但是是商船居多,沒有行成像歐洲國家一樣四處殺人放火的艦隊,所以海上力量比不上西方航海國家。也許是因為文明的文化還有體制沒有造就我們想透過海上力量去擴張,不然以當時的經濟,軍事實力,發展海上力量也許世界歷史就會改寫,但是歷史沒有如果。

  • 2 # 阿呆有點呆

    穿越到16世紀荷蘭時期的臺灣歷史大環境

    (一)東南亞:西班牙在馬尼拉到菲律賓航線,受荷蘭阻礙為確保貿易航線,佔領臺灣。

    (二)日本鎖國:因於禁教令與島原之亂的影響下,於1635年實施鎖國。

    (三)中國貿易:鄭芝龍控制檯灣海峽貿易,且西班牙無力購買中國貨物。

    (四)荷蘭原想奪取澳門à失敗,轉而澎湖,然受中國政府驅逐1624年,佔領臺灣南部。

    (五)16世紀與17世紀初的臺灣: 葡萄牙約16世紀中期,經過臺灣,併成其為福爾摩沙(Formosa)。

    巴賽族,分佈於基隆北海岸的原住民。西班牙統治之前先,已經開始出售黃金(原產於東臺灣海岸山脈)、硫磺、鹿皮與中國、日本進行貿易。

    (六)荷西時代的臺灣:

    1.西班牙:

    1626年登臺灣北部後,以噶瑪蘭族殺害西班牙船員為藉口欲佔領宜蘭,並於1632年佔領宜蘭。

    地域概念:將臺灣畫分為三省區(地理區)淡水省區、噶瑪蘭省區、哆囉滿省區。

    大量徵招菲律賓人,擔任士兵與勞工。

    傳入宗教:天主教,西班牙第一位來臺教士艾斯奇維(Jacinto Esquivel),為便於傳教,編寫淡水語詞彙、淡水語教理書。其傳教範圍,包含基隆、淡水、宜蘭。

    2.荷蘭:

    荷屬東印度公司:成立於1560年,後荷蘭政府授權,東印度公司可自組私人武力、與他國簽定協約及宣戰權,其佔領土地,可自行管理(但屬荷蘭領地)。佔領臺灣

    封建制度:確立荷蘭(領主)與原住民(封臣)的關係並以地方會議及年貢維繫之間地位。

    地方會議:將臺灣分成四大區域,分別為北部、南部、淡水、卑南地方會議,北部、南部、由官員主持,淡水、卑南由當地代表主持。每年定期開會。

    年貢:源於1642年,荷蘭向南路各社徵收10捆稻殼,象徵服從荷蘭人。然因原住民生計每下愈況,荷蘭於1648年終止了年貢。

    聯合村:源於1635年與麻豆社簽訂之協約,協約裡規定「原住民須協助荷蘭對抗敵對勢力。」,往後臣服之各村社,亦如此辦理。

    經濟:(1)農業,鼓勵漢人來臺耕種,若生產達指定數量,可獲土地及預購期產量價格。主要生產甘蔗(糖)、稻米。(2)獵鹿,鹿皮主要銷往日本,製作甲冑。鹿肉、中藥:鹿茸、鹿鞭,則銷往中國。起初以執照制度限制獵鹿者,後漢人、原住民的強烈反動,改採贌社制,只有得標商人與原住民可以獵鹿。

    (3)捕魚,當時主要漁港為打狗港、堯港,當時每年約有十萬尾烏魚賣入中國。

    荷蘭貿易目標:中國的金、日本的白銀

    宗教傳入:基督教,原住民選擇性的接受其價值觀,故當地基督教之發展逐漸與其文化融合。

    以羅馬拼音(拉丁文),編寫新港文

    郭懷一事件:因長期對漢人的壓榨,所引發的漢人抗爭。

    二、歐洲

    (一)80年獨立戰爭:1568~1648年,荷蘭為脫離西班牙的統治所掀起的戰爭。

    (二)宗教戰爭:1618~1648年,導火線在波希米亞的「布拉格拋窗事件」雖名義上是宗教間的戰爭,然同時牽扯到政治、利益等問題。荷蘭攻擊澳門時,西班牙協助葡萄牙擊退之。西班牙、葡萄牙,舊教;荷蘭,新教。

    (三)鄂圖曼土耳其:掀起大航海時代的主因之一,為鄂圖曼土耳其,阻擋了歐洲與亞洲之間的貿易。1492年,地理大發現à葡萄牙、西班牙、荷蘭,尋找通往亞洲的新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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