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即天下萬物都要遵循的普遍和最高原則。具體地說,“天理”不僅包括物理,即自然之理,萬物之常理,或事物本來的規律,更重要的是,它是人的倫理,是社會之秩序,是社會的倫理道德。
在古代‘’天理‘’與‘’人慾‘’是相互對立的,所謂‘‘存天理,去人慾’’。所謂“人慾”,也稱“私慾”或“物慾”,或者說是受物慾迷惑而產生的私慾,如“或好飲酒,或好貨財,或好聲色,或好便安,如此之類,皆物慾也。
古之天理人慾之說不過是維護封建統治的理論藉口。而現今的天理我覺得就是公平、正義、良知!
在現階段,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關鍵是要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首先,要從法律上、制度上、體制上努力營造一個維護權利公平的制度環境。其次,要高度重視解決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問題。
比如農民工孩子的教育升學問題。在流動人口大軍中,那些跟隨父母一起流動的孩子已經成為一個不可忽視的群體,他們並沒有和流入地的孩子一樣享受到了公平、平等的教育。
中國農民工的流動子女在城市入學難,失學率高主要表現為:手續繁瑣、借讀費高、升學不能銜接。此外,農民工子女在城市公辦學校或農民工子弟學校上學的學習質量都存在問題。
在城市的各級各類正規學校中,流動人口子女常常被視作特殊學生,不能對其實施與當地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和平等的教育。如他們的成績不納入學校教學質量評估之中,教師往往也不太注意他們的學習情況等。
比如隨著貧富差距的不斷增大,大量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裡,大部分農民及工薪階層生活負擔較重,必須要為住房、教育、醫療等重頭支出做好積蓄,在經濟不樂觀的環境下,很難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個人所得稅就是國家調節社會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最好的經濟槓桿。
“天理”即天下萬物都要遵循的普遍和最高原則。具體地說,“天理”不僅包括物理,即自然之理,萬物之常理,或事物本來的規律,更重要的是,它是人的倫理,是社會之秩序,是社會的倫理道德。
在古代‘’天理‘’與‘’人慾‘’是相互對立的,所謂‘‘存天理,去人慾’’。所謂“人慾”,也稱“私慾”或“物慾”,或者說是受物慾迷惑而產生的私慾,如“或好飲酒,或好貨財,或好聲色,或好便安,如此之類,皆物慾也。
古之天理人慾之說不過是維護封建統治的理論藉口。而現今的天理我覺得就是公平、正義、良知!
在現階段,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關鍵是要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首先,要從法律上、制度上、體制上努力營造一個維護權利公平的制度環境。其次,要高度重視解決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問題。
比如農民工孩子的教育升學問題。在流動人口大軍中,那些跟隨父母一起流動的孩子已經成為一個不可忽視的群體,他們並沒有和流入地的孩子一樣享受到了公平、平等的教育。
中國農民工的流動子女在城市入學難,失學率高主要表現為:手續繁瑣、借讀費高、升學不能銜接。此外,農民工子女在城市公辦學校或農民工子弟學校上學的學習質量都存在問題。
在城市的各級各類正規學校中,流動人口子女常常被視作特殊學生,不能對其實施與當地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和平等的教育。如他們的成績不納入學校教學質量評估之中,教師往往也不太注意他們的學習情況等。
比如隨著貧富差距的不斷增大,大量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裡,大部分農民及工薪階層生活負擔較重,必須要為住房、教育、醫療等重頭支出做好積蓄,在經濟不樂觀的環境下,很難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個人所得稅就是國家調節社會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最好的經濟槓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