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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809320839765

    純轉,個人認為這個比較合理: 燉肉時的主要材料是各種肉類,肉類是動物蛋白,大火的高溫會使肉類快速焦化。小火或文火慢燉,不但可以保持動物蛋白不會快速流失,還可以促使肌肉中神經及包裹肌肉的膜變得鬆弛,也就是我們說的燉得比較爛,這樣口感相對會較好。 燉肉在開始時,要用旺火。煮開以後則要以微火為主了。其道理與燉肉不宜用冷水是一樣的,為的是使肉塊表面的蛋白質迅速凝固。這樣,肉中呈鮮味物質不易滲入湯中。一旦肉稍挺實後,撇去浮沫,就可以改用微火了。火候以保持水沸微開為好。 這時,湯麵的浮油不易翻滾,鍋內形成氣壓,既保持了肉湯的溫度,又使湯中香氣不易揮發跑掉,燉肉熟得快,肉質也鬆軟。 如果燉肉用旺火,則必然大開大滾,肉中呈香味物質揮發性很強,必然會隨之跑掉。由於大開大滾,促使肉中蛋白質加促熱變性而變硬,不溶於水。此時肉中的含氮物質必然釋放得也就少。由於肉中含氮物質不轉化,香味必然降低,而且肉中的肌纖維也不容易煮爛,故此,燉肉以微火為佳。我特別想召喚實驗黨~

  • 2 # 使用者4882566089773

    放點白砂糖和油,將糖溫火熔化到顏色三分黃,同時要準備好調料(按個人口喂)

    將肉放下去暴抄一下(建議將調料先放入肉裡攪拌),放些花生米或黃豆, 再放少許的水(根據分量)用中火頓(15~30)分鐘

    色、香、味具全,還等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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