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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墨白孫

    對立是區域性,統壹是全部,對立是是矛盾,統一是相同,對立是特殊,統一是一般,對立是相對,統壹是聯絡,對立是千差,統壹是物質,對立是分裂,統壹是團結,對立是天地,統壹是宇宙等等是實際存在的不同與相同,壹樣和相反的必然規律存在。

  • 2 # 秋雨洪初

    科學家牛頓說的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就是對立統一規律的自然現象之一。球員拋球之時,就產生反作用力,子彈飛出之時就產生反作用力。這說明一個合體分離了就會產生對立。這是自然界的運動規律。

    物質與意識本是同體,因為人的自由意志來自於亞原子(如電子)的自由意志。如果人認為有獨立自由意志,就把人和物質分離看待了,就會產生人、物二元對立的思想。

    對立是我們人類認識的侷限,統一才是自然世界的真相。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只有一合相。

    對立統一規律告訴我們,任何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處理問題就應該正反結合,雙管齊下,方可奏效!

  • 3 # —從心出發—

    “矛盾”具有普遍性。時時有矛盾,處處有矛盾。可以這麼認為我們一生下來就處於“矛盾”包圍之中,同時我們自己本身也存在著“矛盾”。其實,古人很早就認識到了,如老子在《道德經》中說:“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盈,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恆也。”其中的“恆”字準確點出了“普遍”之含義。

    “矛盾”具有對立性。對立性又稱之為鬥爭性,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衝突、否定的趨勢,且這種趨勢一直處於運動發展之中。“矛盾”一方變強,相對來說,另一方則會變弱,到一定程度發生“矛盾”轉化,老子將其概括為:弱者道之用,反者道之動。這一思想再往前追溯的話,可追至更古老的“陰陽”論,“陰陽”為中華文明邏輯思維基礎的核心要素。

    “矛盾”具有統一性。矛與盾互為存在的基礎,沒有“矛”就沒有“盾”,沒有“盾”則無所謂“矛”,離開任何一方,另一方將失去存在的意義,對應到“陰陽”論,應表述為:陰陽互根,孤陽不生,獨陰不長,一陰一陽才能謂之“道”。

    兩千多年前即有如此高明的認識,古人智慧真令我們折服啊!

  • 4 # 霧中悟

    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實質與核心,其科學內涵自不待言。至關重要的是,人們要承認和明確構成對立統一規律的前提條件,即、首先承認世界上沒有能獨立存在的“矛”或“盾”,沒有“矛”就沒有“盾”。如果人們認識不到這個大道至簡的基本前提,人類的任何社會科學都是偽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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