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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佛爺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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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瘦小花
不讓回孃家的少,如果嫁的遠,飲食習慣不一樣,或者家裡比較窮,一般不讓回去,怕回去了不來了
嫁的近的這樣的問題很少,有時候婆婆還希望你回孃家,自己就不用帶孩子,自己輕鬆。
不讓回孃家的少,如果嫁的遠,飲食習慣不一樣,或者家裡比較窮,一般不讓回去,怕回去了不來了
嫁的近的這樣的問題很少,有時候婆婆還希望你回孃家,自己就不用帶孩子,自己輕鬆。
不讓回孃家的現象真的很少,我從未見過,但是聽說過,上過世紀,老家很窮,三年自然災害,讓人們吃不飽穿不暖,象我們那個貧窮的山區,辛勤的勞動卻解決不了溫飽問題,當時山溝溝的適婚女性,大部分的目標就是嫁到平原或者走出大山,於是一些猖獗的人販子乘虛而入,他們悄悄的滲透到各個鄉村,打聽願意遠嫁到長江中下游平原一些產糧的地方,條件是不愁吃穿,不用幹體力活,被誘騙去的女人非常多,嫁到那些地方的家庭一般都不是太好,有的是年齡偏大,有的是家庭貧窮,還有長相挺差,甚至過分誠實的人,這些女人到了地方經過短暫的接觸就直接作了別人的老婆,後悔也是來不及了,成家之後,二年三年不讓回家的確實有,那個時候沒有電話與網路,全部都是寄信的方式,一封信去來少則一月,多則兩三個月,有時乾脆還收不到,人們為了信件不丟失,很多人使用掛號信。嫁去的女人很多不讓寫信和孃家聯絡,有的甚至連集市都不讓上,有甚者被鎖入家中,日夜監視,當生完孩子後才逐漸放鬆警惕,有些回孃家的女人,孩子都四五歲了,並且是兩個了才和丈夫一塊回家,的確也有回來者,孃家人不讓回去的,但大部分人都是帶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孃家。後來逐漸發展到花錢買女人的狀況,很多的慘象在那個時代在農村經常出現,也有一些已婚有兩個孩子的家庭,在販子的誘騙下,在他省組建了第二個家庭,一些有背景的家庭,在執法部門的配合下,和生生的將新組建的家給拆散了,留下可憐的孩子和失望的老公。也有這樣的情況,女人嫁到男方以後,女婿不受女方的待見,處處無故為難,致使男方不再上女方家,雖然不是殺父奪妻之仇,心裡卻有永遠忘不掉的恨,最後連女人也不回孃家,作為現代婚姻,大多都是自由戀愛,婆家不讓回孃家的確說不過去,這是限制人生自由,是違法行為,這樣的家庭也不能呆下去,人都要受到尊敬,都有自己的人權,尊重他人就是掌敬自己,不管有甚麼事情也不能以控制人生自由來解決問題,做一個學法守法懂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