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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冬晨的情感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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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晨讀君
看到這個問題,和你分享一下我和前任的一些事情吧。
1,認識到相戀的過程
我和前任是大學同學,不是同一專業,但是經常在同一個大教室上課。大學的前四年我們就認識了,但是僅僅是認識,算得上是普通朋友吧。
在大四年級下學期快要去實習的時候(醫學生本科5年),因為要出去租房的事宜我們就遇到了,決定合租一套三室居的房子,但是因為各種原因沒有住到同一個屋簷下。
雖然沒有合租成功,但是當初一起的幾個小夥伴還是聯絡比之前更好了點,也許是我倆互生好感吧,漸漸地就熟悉起來,最好在快到暑假的時候我表白成功了。我倆就在一起了。
因為那時候我們周圍的很多同學都在準備考研,我倆也是如此。所以每天的生活基本上就是醫院、住所、自習室、食堂四點一線。
但是,前任有個要求就是,每天我去上自習得和她合拍,就是時間上要保持一致,而且連去自習室和離開自習室都得同步。我剛開始還能保持步調一致,可是漸漸地我形成了自己的看書複習習慣。為此,我們的矛盾漸漸加深,開始了爭吵。
如果說,這個矛盾點爭吵還不算什麼的話,那麼接下來的一些事情就越來越矛盾見深了。
第一件事。我喜歡在每週末的時候去網咖玩兩三個小時的遊戲,每天枯燥的考研生活讓我很有壓力,我想借打遊戲放鬆一下自我。但是她對於這一點,持反對意見。關於這點,我有妥協,但是也有爭吵。
第二件事,因為我倆沒有同居,但是住所離的只有500米不到,都在學校附近。她要求我每天晚上必須和她見一面,我說打電話可以,她表示拒絕。我是覺得白天兩個人都在一起,晚上即使見了面也沒有那麼多可說的,我表示拒絕。
我可以每天主動聯絡她,但是不願意保持這麼高的頻率,而且我本來就不是個很健談的人。
第三件事,關於我自己私下裡發生事情的詢問。
我的前任則和我不同,她是個性格特別活潑的人,而且也特別喜歡知道我的所有一切,但是這和我的想法是有衝突的。在我的概念裡,想讓她知道的,我會毫無保留,不想讓她知道的,她也不要刨根問底。
在這一點上,我倆也說不到一塊兒。
以上這些還有其他一些不合拍的事情,其實都不是什麼大事。可是我那會兒感覺到自己越來越有壓迫感,越來越有束縛感,甚至都有了怕見到她的想法。
她不認同我的慢節奏,我不習慣她的強勢。
3,分手
如果說以上的一些小事情還能相互妥協退讓的話,那麼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就是下面的事情了。
我倆分手的最重要原因是關於彩禮的。
我倆是在大五畢業之後半年多分的手,最後一次爭吵,就是因為關於彩禮的。對於那段感情,我是認真的,因為都談到了結婚彩禮的事情。但是最大的矛盾點也就在這個上面。
前任和我都是山西的,但是我倆不是一個縣裡的,而且她是屬於那種城裡邊長大的孩子,而我則是農村的。她當時給我提的要求是,彩禮要88萬,房子要在市區一次性付款的一套三居室,車的話再議。
說實話,我第一次聽到這個要求的以為她在逗著我開玩笑。幾經確認後,才發現她是認真的。那是15年的時候,我算了一下她提的這兩個要求,總計價值超過150萬人民幣。我當時都覺得心涼了。
我和她談過幾次,希望她務實一點,不要讓我連向別人借錢的能力都沒有,這麼大的數額沒人會借給我的,父母也沒有這個能力。經過很多次的商量後,我無奈的發現一個事實,我根本說服不了她!
我記得當時她很認真的和我說了一句話,這句話讓我至今難忘,“我當初和我前任提這個條件的時候,他就沒這麼磨嘰,他當時就是許諾我要去好好努力工作賺錢達到這個目標。”
最後一次爭吵也是因為這句話,我提出了分手。她罵我渣男,說連這樣的事情都做不到,還好意思和她提分手。我當時對著電話那頭很平靜說到,如果渣男的定義是這樣的話,那我就是吧。說完我就掛掉了電話,把對方所有的聯絡方式拉黑。
也許那句話傷到了我那脆弱的自尊心吧,但是當時的我真的不想再忍,也感覺自己在那一年多過的越來越累,最後都有可能連累到家中父母。
現在想想,那段時間我們彼此之間相待還算不錯,但是在很多事情上面根本達不成一致,這也許就是所謂的三觀不合吧。也許是當時年少輕狂,不知道重新愛一個人得再去付出多少。也許是我太弱,沒有能夠給她想要的一切的能力。也許是我真的感到累了,不想再和她繼續了走下去。
是你在努力爭取以後在一起的機會,而他卻口是心非的,嘴上說在努力在拼了命的去找丟曾經弄掉的你,但是沒有任何行動,那一刻釋懷了、絕望了、也明白了、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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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一瞬間徹底決定分手?
我的故事有點爛俗,卻是真實發生的。
我和他是自由戀愛的,我不能細說當年他追我的細節,但是足以感動每個女生。結婚後,他對我雖然沒有從前好了,但是也算是一個好男人,我很滿意。
結婚第五年,我們的兒子四歲時,我發現他出軌了!起初,他不承認,當我把無意中發現的證據擺在他面前,他啞口無言了。當晚,他跪下來向我保證,馬上和那個女人中斷聯絡,並且再也不犯類似的錯誤!考慮孩子,考慮我們五年的夫妻之情,我決定原諒他。
他果真變了,所有資訊都向我公開,經過半年磨合、糾結,我們又能像以前那樣相處了。
2017年底,閨蜜舉報,又看見他和那個女的在一起了!我問他,他也不承認,他說和那女人關係已經結束,只不過有點私事需要倆人見面處理,怕我誤會,所以沒告訴我,看他態度誠懇,我又相信了他!
2018年,大概是3月份的時候,記得那天是星期天,原本計劃他和我一起回鄉下我媽家,快上車時,他告訴我單位突然有事不能陪我去了。
車開到半路,我越想越不對勁,覺得他肯定有問題。於是,我又打車殺回了家。
忘乎所以的他居然沒有把門反鎖!推開門,我便看到了床上那不堪的一幕!我的心涼透了,覺得自己太傻太傻了,太好騙了!
就是那一瞬間,我做出了永遠離開他的決定,永遠。
他故計重施,又是下跪,又是哭,又是鬧,又是假自殺,我不為所動,我告訴他,我的心已經死了,死了的心怎麼能復活?
我們離婚了。
失敗的婚姻告訴我,作為女人,不該心軟時不要心軟,該清醒時卻一定要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