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6680448581893

    電影中的審判人證證詞不清甚至難以採信,物證缺乏且與本案關係牽強。如果人證和物證真的只有電影中的表演展示的那些的話,在證據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要判定一個人有罪基本是不可能的,更何況判決很有可能導致嫌疑人被處決,就更要慎重了。

    另一方面,法律體系不是盡善盡美的。法律是一個有限的閉區間,而人類的行為是一個無限的開區間,我們怎麼能苛求以有限來覆蓋無限呢。從這一點出發,我們從這部電影裡可以一瞥英美法系的各種特點。就像辛普森殺妻案一樣,只要嫌疑人在審判上被宣判為無罪,不管日後湧現了多少新證據或新證人,他也將被永遠的放過了,他將永遠與這件案子沒有任何關係。英美法系的這項制度確保了作為弱勢的任何人都不會被公權力反覆糾纏。你說合理也好,不合理也罷,這就是法律。

    英美法系的另一個特點是它是判例法,沒有系統的成文的法律條款。所以爵士(辯方律師)會拿出判例合集到法庭上,而不是參考某部法律的某部條款。

    所以總的來講,不管爵士是維持了正義,還是嫌疑人利用了法律體系的漏洞逃脫了判罰,這個判決都是法律意義上最合理的結果了。客觀事實和法律事實是兩回事,法律正義( legal justice)和一般意義上的正義也不是一回事,有時甚至背道而馳的。法庭上要講的是法律事實,要維護的是法律正義,而爵士也傾盡了自己的智慧維護了法律正義,也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透過美伊對抗,站在各自的角度,能客觀地說說各自的底層思維邏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