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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激浪

    這應該是多方面的原因,男方不順心的也只能是少數,必竟多一個孩子男方就多一份負擔。誰也不想把一個家庭搞的忙呼其實的,

  • 2 # 哈郭鬱

    說句實話,女方即然與男方結婚,共度二人世界,夢想將來十月懷胎,二人世界變成三口之家,小日子過得紅紅火火溫暖家庭甜蜜時光。但如果女人不想生育或其他原因不能生育的情況下,而且還故意隱瞞,這在道德方面是不應該的,你有這想法對男方家庭都是會有不小的影響,很多婆婆希望兒子結婚生個一男半女的,相信你婆婆對你印象將一落千丈。當然誰也不希望好事變成壞事,所以希望你好自為知,如果你沒有生育能力,可以去醫院查查原因再做打算。

  • 3 # 康凡妖兒

    女方不願意生育,這個是可以理解的。畢竟生不生孩子在於個人而不是責任。

    但是,如果女方隱藏不能生育的事實而和男方結婚,這就說不過去了。

    但是也沒有嚴重到侵犯生育權和人權的地步,畢竟,還可以離婚嘛。

  • 4 # 15096028208

    不願生育,不能生育這都不算什麼事。我有一個朋友,第一次結婚跟老公在一起5年,都沒有小孩,打針吃藥花了好多錢,沒有結果。跟二任老公結婚一年就生了一個胖男孩,所以,有些事情說不清楚,不能完全怪責女方。

  • 5 # 翡翠妞兒信玉堂堂主

    感謝邀請!!我個人認為結婚之前本來選擇很重要,婚姻是一個大選擇,所以從選擇結婚開始便慎重,那麼婚後要選擇孩子這又是一個選擇。如果不生,那麼婚愛肯定屬於不能當飯吃的心理常態,不能過一輩子的,必須包含有孩子在裡面,才完整,這段婚姻才是完整美好的。但是如果一些女人一直不停的生孩子,很多朋友會覺得是被視為生孩子的機器,沒有人格尊嚴。其實很矛盾的一個話題。所以隨你自己想生便生,不生也不是不可以,因為現在父母靠孩子養老的模式早己遠去,孩子必須有它自由的天空,因為只有孩子本身屬於父母,而靈魂的自由是它自己。

    我們再從法律的角度再談生育權,生育權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既是男人的,也是女人的。但男人的生育權通常不需要太多的成本和代價,他只要要求自己的妻子不停地生即可,妻子要是不願意生,那不好意思,只能換老婆。而女人的生育權往往是這樣的,她要是不能生,就有可能被離婚;她要是不想生,而老公想生,那到最後,多半是女人妥協,雖然國家規定生育權更多是取決於女人的意願,以女性為主。

    那麼我們又迴歸正題如果結婚前你的妻子沒有明說不要小孩,結婚後明示不願意生孩子,你就有選擇的權利了。有些人會說你結婚娶媳婦兒就是為了給你生孩子的麼這是典型的道德綁架。那麼婚前就有約定婚後不生,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說了不生你還要娶,那說明你也同意了不生。如果婚前沒說,那要看夫妻感情了。感情好可以不生,實在想要小孩抱養一個。感情不好的話,可以因不願生孩子這個原因提出離婚。計劃生育是夫妻相互間的義務,不願生孩子違背了這一條。

    我說了這麼多,其實這個時候你應該和妻子好好溝通一下,她為什麼不願意生孩子?是經濟原因還是感情原因,如果是外在的原因,那麼就要站在妻子的角度去好好想一想,生這個孩子,對自己,對你們的家庭有多大的影響,能不能承擔的起,有時候女人思考的比男人還要長遠。

    凡事都是圓的,像個地球一樣圈,四通八達,路在腳下,就看君如何選擇。

  • 6 # 雲淡風輕月更明

    生育權是有生育能力的人獨有的,男人沒有卵子和子宮,不能孕育生命。子宮和卵子長在女人身上,就像你身體上的器官長在你身上,並不會因為你們結了婚,對方就有對你身體器官的處置權。

    但是在你和女方結婚之前,你可以和她溝通,瞭解她是否有生育意願,如果她沒有,而你想有孩子,你可以和她分手去找和你有共同想法的人結婚。如果你已經結了婚,對方不想生孩子,而你想擁有一個帶有自己基因的孩子,那麼你可以和她離婚。如果你只是喜歡孩子,可以考慮領養。

  • 7 # 使用者7976239991578

    關於生育問題,雙方應盡協商,達成共識。

    如女方堅持不育,首先要找出原因。假設不是身體原因,那你就要採取其它措施了。如:領養或離婚。

    生育問題與人身權並無關聯,請不要多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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