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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穆說語文

    老穆有話說

    又是高空拋物!

    為何這樣的事情就屢禁不止呢?

    為何做出這樣舉動的大都是孩子呢?

    難道家長平時就沒有嚴加管教嗎?

    這些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事件概要

    【時間】12月21日(法院審判時間)

    【地點】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灣嶺鎮某小區

    【人物】七旬老人紀某,9歲男孩袁某

    【起因】小區老年模特隊在樓下走模特步時,小男孩從樓上扔下來三盒紙盒包裝的牛奶

    【經過】很不幸,其中第二盒砸中紀某的頭部。

    經排查,牛奶盒是一戶租戶家的9歲男孩袁某某從21層住房窗戶扔下來的。

    經該院初步診斷為,頭部外傷,頸椎體向前滑脫。

    【結果】9歲男童家屬被判賠償7萬餘元。

    (一)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必須要嚴懲!

    如果是孩童,家長作為監護人,要承擔責任。

    (二)作為家長,平時一定要告訴孩子,不可高空拋物!

    被高空物體砸中,是容易出人命的,家長們必須認真對待!

    【結束語】

    高空拋物,實乃危險之舉,必須禁止!

    願阿婆早日康復!

  • 2 # J老師百分課堂

    瓊中一九歲男童從21樓扔出三盒牛奶,其中一盒砸中樓底下模特隊的紀奶奶,造成紀奶奶十級傷殘,雙方由於賠付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於是紀奶奶家把被告男童一家告上法庭,最後法院判定:男童九歲屬限制行為能力人,由監護人賠付紀奶奶各種費用共計7萬元。

    其實這個結果挺符合人心,之前很多由於高空拋物造成的人員傷亡的案件已經很多了,對於高空拋物的行為就要嚴厲的處罰。

    本次案件中是由於兒童的行為造成的,這就是父母的主要責任,沒有向孩子灌輸高空拋物的危害,其實很多家長不是不想教育,而是在教育孩子的時候容易忘掉教育孩子不要從樓上扔東西。

    說一個發生在我自己的例子:我家車庫在一樓,小區一樓實際上是二樓。有一段時間老是發現有住戶往樓下扔垃圾,很多是孩子的用品和作業本之類的,有的時候是畫筆之類的,確實挺反感,後來到物業檢視攝像頭髮現是三樓的小女孩扔的,後來告訴他的家長之後,就沒有再發現扔東西的現象,這個女孩的家長就是疏忽了對這方面孩子的教育,孩子對於高空拋物腦子裡沒有什麼概念,只是感覺好玩,家長如果不及時發現危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就不是錢不錢的問題了。

    很多家長都是看到此類新聞才會意識到自己的疏忽,才會給孩子進行此類的教育。

    下面我們透過一下九張圖片瞭解一下高空拋物的危害,以及預防措施,防患於未然。

  • 3 # 說文寫作

    只能說這又是一個坑爹的娃呀!但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我相信很多人不會有什麼意見的~

    這又是一起典型的高空拋物致人損害事件,肇事者又是一個未成年的孩子,但這絕對不是家長推脫責任的理由,恰恰正是他們需要承擔責任的主要原因。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的程序不斷加快,城市中的高樓也越來越多,這些摩天大樓和高層住宅,除了外表給人震撼之外,更重要的是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

    2018年3月9日,東莞市塘廈鎮某小區24層一名11歲女童從高空拋下的一個蘋果,砸中一名三個月大女嬰,致頭部重傷。經法醫鑑定,所受損傷為重傷二級,分別評定為二級、十級傷殘,終身需大部分護理依賴。女嬰的監護人將高空拋蘋果的女童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賠544萬餘元。

    同年的6月19日下午,在南京市鼓樓區東寶路時代天地廣場,一名放學回家的10歲女孩被樓上墜下的不明物砸中倒地,頭部血流。南京鼓樓警方介入調查後釋出通報:女孩系被樓上8歲男童高空拋物砸中。

    一樁樁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的案件,都在深深地刺痛著我們的心,看到受害者無辜的表情和受到的傷害,幾句“這都是孩子不懂事兒造成的”、“誰小時候不是這麼頑皮?”這樣無關痛癢的話,就想推脫責任,我們絕對是不答應的!

    高空拋物致人損害,必須要賠償。這和年齡大小沒有任何關係,如果是蓄意為之,還要為此付出刑事責任!

    寒假馬上就要來了,希望家長們不要再做馬大哈了,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孩子!你們的疏忽和大意,很有可能會給別的家庭帶來不幸和悲傷。

  • 4 # 放羊的姑娘

    家長被罰是應該的,第一個孩子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第二個沒有把孩子教育好,家長應該興慶,只是砸傷,沒有重傷,也沒有死亡。死亡除了陪鉅額錢財外,一輩子良心也過不去。

  • 5 # 佩玉的爸爸

    從高空向下扔東西,可以在刑法應列入故意殺人罪,這樣才能夠有效遏制那些說孩子不懂事,拿自己不懂法的人。把他們有效地關進監獄。

    上過初中的人都知道,重力加速度是一個非常快的過程,對於下面的人,恐怕幾秒鐘的時間速度加的讓人恐懼。

    高空墜物幾乎都是傷害事件,在這種情形下加強立法是唯一的一個保證,不要寄希望於道德,更不要寄希望於小區在牆上貼的那幾個標籤。

    現在在學校特別一些建築上都有防止這方面的標語,但是標語歸標語卻管不住,有的調皮孩子的行為,許多孩子向下扔東西,平時扔的是紙課本,感覺無所謂,當然還有一些人不注意自己的行為。

    比如說有的人從高樓上向下拋扔鑰匙,大多數這種情形會有人在下面進行喊叫,避免扔到人的身上,但實際上有些人還是不小心希望用手去接觸他,他們不知道這是一個極度危險的行為。

    高空墜物必須加強立法,必須把那些覺得無所謂的人全部送進監獄。

    賠了幾萬塊錢,難道就值一條人命嗎?說明法律還是太輕了。我覺得對於家庭教育不力的人,以後家長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竟然打算坑爹,乾脆把他坑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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