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市場主體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工商登出登記後,該市場主體才歸於消滅。對個人信用沒有影響。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和申請登出登記是市場主體退出市場的兩種方式,儘管兩者均導致市場主體的消亡,但其法律後果卻大不相同。登出登記以申請為前提,是市場主體的主動行為,是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途徑。吊銷營業執照則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依法做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吊銷營業執照就意味著市場主體資格被強行剝奪,其民事主體資格、經營資格隨之消亡,不得繼續從事市場經營活動。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提交虛假材料騙取註冊登記,或者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4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註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四條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五條 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有效期內,有關行政機關依法吊銷、撤銷個體工商戶的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登記機關,由登記機關撤銷註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當事人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市場主體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工商登出登記後,該市場主體才歸於消滅。對個人信用沒有影響。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和申請登出登記是市場主體退出市場的兩種方式,儘管兩者均導致市場主體的消亡,但其法律後果卻大不相同。登出登記以申請為前提,是市場主體的主動行為,是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途徑。吊銷營業執照則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依法做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吊銷營業執照就意味著市場主體資格被強行剝奪,其民事主體資格、經營資格隨之消亡,不得繼續從事市場經營活動。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提交虛假材料騙取註冊登記,或者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4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註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四條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五條 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有效期內,有關行政機關依法吊銷、撤銷個體工商戶的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登記機關,由登記機關撤銷註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當事人依法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