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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iekt鐵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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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ietr49411
一級建造師成績複查:
1、客觀題科目原則上不查分。(參加考試但成績為缺考的除外)
2、主觀題成績複查僅複核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它異常情況等,不對試卷進行重評。
3、對勘察設計各專業和註冊建築師有關科目採用答題卡作答後對合格人員進行復評的科目,只受理進入複評人員的複查申請。
4、複查程式。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在成績公佈後30日內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複查申請,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彙總後報人社部考試中心,人社部考試中心彙總後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複核,複核結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反饋考生。
5、各省組織評閱的科目,由各省負責成績複查工作。
對自己的一建成績有疑問,該怎麼辦呢?優路教育告訴你——你可以申請成績複核!一級建造師成績複核範圍根據原國家人事部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等檔案規定:(1)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當地考試中心辦公大廳提交複查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2)參照人社部部有關規定,考試成績複查工作,由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負責,申請人不能參見試卷;成績複查限於考生主觀題科目,不對試卷進行重評;複查試卷只複核申請人在試卷或答題紙上作答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複查內容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客觀題科目成績不在複查受理範圍內;成績為0分、缺考、違紀的除外。(3)一般對同一考試科目,成績複查工作只受理一次。(4)由於考試成績屬考生個人隱私,因此複查申請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辦。一級建造師成績複核程式成績查詢後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在成績公佈後30個工作日內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複查申請;一級建造師成績複核流程1)考生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複查申請;2)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彙總後報人社部考試中心;3)人社部考試中心彙總後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複核;4)複核結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反饋考生。成績複核材料將以下材料儲存在一個Word文件中,並命名為“考試年份+名稱+姓名”:1.已填寫的《成績複查申請表》;2.居民身份證;3.准考證或網上成績通知單將以下材料儲存在一個Word文件中,並命名為“考試年份+名稱+姓名”:1.已填寫的《成績複查申請表》;2.居民身份證;3.准考證或網上成績通知單一級建造師成績複核注意事項1.複查受理時限為成績公佈後一個月內,逾期不予受理。2.複查科目應在複查範圍內,否則郵件內容無效。3.複查申請材料請務必準備齊全,否則不予受理。4.複查資料受理方式為電子郵箱,其它方式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