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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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草莓愛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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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秀章律師
以未支付加班費為理由提出辭職,如果你的理由成立,按照規定應當支付你每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問題,可以到企業所在地勞動局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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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笨笨說工人
勞動合同不給員工一份,說明這份合同是見不得光的。很有可能當中存在短時間內不易被察覺的陷阱,甚至有可能合同當中含有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
如你所言,你還遇到了加班不給加班費的情況,這就跟刮獎一樣,刮到了一個“謝”字,你已經可以給這個公司下定論了。
實際上,不把勞動合同給員工的用人單位,豈止是加班不給加班費?如果你做到年底,照樣連年終獎都不給你。
對於這樣的用人單位,鼓起勇氣走,比不明不白的白乾活要強的多了。你問辭職報告怎麼寫,當然是用感謝的語氣來寫:感謝用人單位沒有把勞動合同給我一份,感謝用人單位讓我在國慶期間加班,並且不給我加班費,感謝用人單位沒有把我當人看,這樣差不多就行了。
當然,如果辭職報告被退回來,你就立刻申請勞動仲裁,該收集什麼證據就收集什麼證據,最好是收集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證據,越多越好,對你取得仲裁的勝利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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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曾憲全110401818
我老頭看你可憐,幫你寫一份吧!
辭職申請
尊敬的公司領導
申請人xxx
本人因公司勞動合同書條款已忘,擔心在工作時會因不明白條款規定而觸犯規定犯戒。
本公司沒有節假日,加班無加班費,給我造成不便和勞動損失。為不破壞雙方需求和友好關係,特申請終止勞動合同,請批准。
申請人
辭職是讓自己體面了的走人,不用寫過多的客套話,也不必藏著自己的想法,更不要有惡語。
法定假日不放假還不付加班費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8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規定,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若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反饋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和未支付的加班費。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